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9971.当被问及他们所拜的神时,他们回答说,他们拜一位既可见又不可见的神,一个在人的形式之下的可见之神和一个不在任何形式之下的不可见的神。我从他们所说的话,以及他们传给我的思维观念发现,他们的可见之神就是我们的主自己;事实上,他们也称祂为主。对此,我被允许回答说,我们地球上也拜一位可见的神和一位不可见的神;不可见的神被称为父,可见的神被称为主;但这二者为一,如祂自己教导我们的,祂说,没有人看见过父的形状,但父与祂为一;凡看见祂的,就看见了父;父在祂里面,祂在父里面;因此,为神性的这二者存在于一个位格里面。这些都是主自己的话(参看约翰福音5:37; 10:30; 14:7, 9–11)。
Faith60.下一章(启示录13章)论述了龙的两个兽,只见一个从海中上来(13:1-10),一个从地中上来(13:11-18)。它们是龙的兽,这一点从该章第2,4节和11节明显看出来。第一个兽表示与仁分离之信,是在取自属世人的对它的确认方面的;另一个兽也表示与仁分离之信,是在取自圣言的对它的确认,也就是对真理的歪曲方面的。由于对这些经文的解释就反映了那些处于这信之人的推理路线,并且详细阐述它们会过于冗长,所以我在此略过,只解释最后一节,即:
凡有聪明的,可以算计兽的数目,因为这是人的数目。他的数目是六百六十六。(启示录13:18)
“凡有聪明的,可以算计兽的数目”表示那些被光照的人要检查取自圣言的对这信的确认的性质;“因为这是人的数目”表示这些确认的性质就是自我聪明的性质,或说这些确认与自我聪明具有相同的性质;“他的数目是六百六十六”表示圣言的一切真理都被歪曲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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