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9681.出埃及记26:34-37.又要把施恩座安在至圣所内的法柜上。把桌子安在帷幔外,把灯台安在居所朝南的那一边,与桌子相对;要把桌子安在北边。你要拿蓝色、紫色、染过两次的朱红色线和捻的细麻,用绣花的手工作帐幕的门帘。要用皂荚木为帘子作五根柱子,用金子包裹,柱子上的钩子要用金的,又要为柱子铸造五个铜座。
“又要把施恩座安在至圣所内的法柜上”表听从并接受属于至内层天堂中由来自主的爱之良善所产生的敬拜的一切事物。“把桌子安在帷幔外”表经由属于爱的天上事物或赐福而来的流注。“把灯台安在居所朝南的那一边,与桌子相对”表属灵国度通过发自主之神性人身的神性真理对那些处于良善之人的光照。“要把桌子安在北边”表住在模糊中的良善。“你要作帐幕的门帘”表联结第二层或中间天堂与第一层或最低层天堂的媒介。“拿蓝色、紫色、染过两次的朱红色线和捻的细麻”表由仁与信的良善构成。“用绣花的手工”表属于记忆知识的事物。“要用皂荚木为帘子作五根柱子”表由联结媒介通过属于主之神性人身的功德良善所提供的足量支撑。“用金子包裹”表良善的一个代表。“柱子上的钩子要用金的”表通过良善将它们联结起来的方式。“又要为柱子铸造五个铜座”表源于外在良善的能力。
Faith5.一种属灵观念(很少有人了解这种观念)流入那些处于对真理的情感之人,并从内在告诉他们所听见或阅读的东西是不是真的。那些以来自主的启示或光照阅读圣言的人就拥有这种观念。拥有启示或光照,无非是对这句或那句话是不是真的拥有一种感知,因而拥有一种内在承认。他们就是那些被称为“受耶和华教训”(以赛亚书54:13; 约翰福音6:45)的人;论到他们,耶利米书上说:
看哪,日子将到,我要立新约,所立的约乃是这样:我要将我的律法放在他们里面,写在他们心上,他们各人不再教导自己的同伴和自己的弟兄说,你该认识耶和华;因为他们都必认识我。(耶利米书31:31, 33–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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