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9587.主将人保持在思考的自由中;在外在约束,即对法律、生命的惧怕,以及对丧失名声、地位或利益的惧怕拦不住他的情况下,主将他保持在行动的自由中。不过,祂通过这自由把他引离邪恶;并通过这自由把他引向良善。祂如此温柔、默默地引导着这个人,以致他只知道一切都是从他自己发出的。主就这样在自由中在一个人的实际生命中播种良善,并将它深深植入;这良善会永远留在那里。主在马可福音教导了这一点:
神的国,如同人把种撒在地里。这种发芽生长,那人却不晓得如何这样。地生果实是出于自然的。(马可福音4:26-28)
“神的国”是指与人同在的天堂,因而是指爱之良善和信之真理。
Faith60.下一章(启示录13章)论述了龙的两个兽,只见一个从海中上来(13:1-10),一个从地中上来(13:11-18)。它们是龙的兽,这一点从该章第2,4节和11节明显看出来。第一个兽表示与仁分离之信,是在取自属世人的对它的确认方面的;另一个兽也表示与仁分离之信,是在取自圣言的对它的确认,也就是对真理的歪曲方面的。由于对这些经文的解释就反映了那些处于这信之人的推理路线,并且详细阐述它们会过于冗长,所以我在此略过,只解释最后一节,即:
凡有聪明的,可以算计兽的数目,因为这是人的数目。他的数目是六百六十六。(启示录13:18)
“凡有聪明的,可以算计兽的数目”表示那些被光照的人要检查取自圣言的对这信的确认的性质;“因为这是人的数目”表示这些确认的性质就是自我聪明的性质,或说这些确认与自我聪明具有相同的性质;“他的数目是六百六十六”表示圣言的一切真理都被歪曲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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