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属天的奥秘 #9585

26章 仁与信的教

26章
仁与信的教义
  9585.属意愿,因而属爱的一切,或说人之意愿、因而人之爱的一切感情都被称为自由。这就是自由,它以属意愿和思维,以及由此而来的行为和言语之活动的快乐来显现,或它通过意愿和思考,以及由此而来的实行和说话的快乐来显现。因为一切快乐皆属于某种爱,一切爱皆属于意愿,意愿是人生命的存在,或说人的生命必不可少的元素。
  

新耶路撒冷教义之信仰篇 #60

Faith60.下一

Faith60.下一章(启示录13章)论述了龙的两个兽,只见一个从海中上来(13:1-10),一个从地中上来(13:11-18)。它们是龙的兽,这一点从该章第2,4节和11节明显看出来。第一个兽表示与仁分离之信,是在取自属世人的对它的确认方面的;另一个兽也表示与仁分离之信,是在取自圣言的对它的确认,也就是对真理的歪曲方面的。由于对这些经文的解释就反映了那些处于这信之人的推理路线,并且详细阐述它们会过于冗长,所以我在此略过,只解释最后一节,即:

凡有聪明的,可以算计兽的数目,因为这是人的数目。他的数目是六百六十六。(启示录13:18)

“凡有聪明的,可以算计兽的数目”表示那些被光照的人要检查取自圣言的对这信的确认的性质;“因为这是人的数目”表示这些确认的性质就是自我聪明的性质,或说这些确认与自我聪明具有相同的性质;“他的数目是六百六十六”表示圣言的一切真理都被歪曲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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