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9200.“不可苦待”表不可欺诈他们。这从“苦待”的含义清楚可知,“苦待”当论及那些想要在真理上接受教导,并被引向良善的人时,是指欺诈;在此是指不可欺诈,因为经上说“不可苦待”。在圣言中,经上常一同提及“寄居的”、“孤儿”和“寡妇”这三者,如以下经文:
耶和华保护寄居的,扶持孤儿和寡妇。(诗篇146:9)
耶利米书:
不可欺诈寄居的和孤儿寡妇。(耶利米书22:3)
以西结书:
在你中间有压迫寄居的,有欺诈孤儿寡妇的。(以西结书22:7)
申命记:
你不可向寄居的、孤儿和寡妇屈枉正直。(申命记24:17; 27:19)
又:
田间、橄榄园和葡萄园里剩下的,要留给寄居的与孤儿寡妇。(申命记24:19-22; 26:12-13)
又:
耶和华为孤儿寡妇伸冤,又怜爱寄居的。(申命记10:18)
本章同样一起提到了这三者:“不可苦待寄居的,也不可欺压他。不可苦待任何寡妇或孤儿”。当这三者以这种方式被一起提及时,它们向天使呈现为一个意思,即:在教会里的人当中,良善和真理要照着真正的秩序结合起来;也就是说,它们要相互结合在一起,即真理与良善,并良善与真理相结合。因为“寄居的”表示那些想要在教会的事物上接受教导的人;“寡妇”表示良善与真理的结合;“孤儿”表示真理与良善的结合;这结合是相互的。圣言中的其它一切经文也是如此;当这些事物的内义被解释时,它们似乎是分散的;但对天使来说,它们结合为一个完整的含义,甚至结合为一个完整的观念。
Faith60.下一章(启示录13章)论述了龙的两个兽,只见一个从海中上来(13:1-10),一个从地中上来(13:11-18)。它们是龙的兽,这一点从该章第2,4节和11节明显看出来。第一个兽表示与仁分离之信,是在取自属世人的对它的确认方面的;另一个兽也表示与仁分离之信,是在取自圣言的对它的确认,也就是对真理的歪曲方面的。由于对这些经文的解释就反映了那些处于这信之人的推理路线,并且详细阐述它们会过于冗长,所以我在此略过,只解释最后一节,即:
凡有聪明的,可以算计兽的数目,因为这是人的数目。他的数目是六百六十六。(启示录13:18)
“凡有聪明的,可以算计兽的数目”表示那些被光照的人要检查取自圣言的对这信的确认的性质;“因为这是人的数目”表示这些确认的性质就是自我聪明的性质,或说这些确认与自我聪明具有相同的性质;“他的数目是六百六十六”表示圣言的一切真理都被歪曲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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