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8694.“就到我这里来,我便在双方之间施行审判”表这时,他们照着被启示的真理被安排。这从“到他这里”和“在双方之间施行审判”的含义清楚可知:“到他这里”当论及“摩西”所代表的神之真理时,是指请教当意愿和实行的事(参看8692节);“在双方之间施行审判”是指在真理当中的安排。“审判”是指安排(参看8685节)。由此可知,这种安排合乎被启示的真理;因为经上刚刚说:“百姓到他这里来求问神”,紧接着又说:“祂叫他们知道神的典章和律法”。
“启示”表示阅读圣言时的光照,以及那时的感知;因为那些处于良善并渴慕真理的人以这种方式接受教导;但那些未处于良善的人则无法通过圣言接受教导,而是只能确认诸如他们从小就被教导的那类事物,无论它们是真理还是虚假。那些处于良善的人之所以拥有启示,而那些陷入邪恶的人没有启示,是因为就内义而言,圣言中的每一个事物都论及主及其国度,与人同在的天使照内义感知圣言。他们的感知被传给处于良善,阅读圣言,并出于对真理的情感而渴慕真理,从而拥有光照和感知的这个人。因为对那些处于良善,并由此处于对真理的情感之人来说,心智的理解力部分已经被打开进入天堂,他们的灵魂,也就是他们的内在人与天使相交。但那些未处于良善,因而并非出于对良善的情感而渴慕真理的人则完全不同;天堂向这些人关闭。
不过,至于对那些处于良善,并由此处于对真理的情感之人来说,启示是何性质,这是无法描述的。它不是显明的东西,也不是完全隐藏的东西,而是一种来自里面的倾向,即倾向于接受事物是真的,或若它不是真的,就不接受。当它倾向于接受时,心智就安歇了,并且是安宁的;在这种状态下就会存在伴随信的承认。这一切的发生是由于来自主的天堂流注;因为有光经由天堂从主而来,这光围绕并光照理解力,也就是内视的眼睛。现在在那光中所看见的事物是真理,因为这光其实是从主发出的神性真理。这神性真理就是天堂里的光,这一点在前面已经频繁说明。
Faith58.在启示录第12章,经上论到那龙说:
天上现出大异象来;有一个妇人,身披日头,脚踏月亮,头戴十二星的冠冕。她怀了孩子,在生产的阵痛中疼痛呼叫。天上又现出异象来。看哪,有一条大红龙,七头十角,七头上戴着七个冠冕。他的尾巴拖拉着天上星辰的三分之一,把它们摔在地上;龙就站在那将要生产的妇人面前,等她生产之后,要吞吃她的孩子。妇人生了一个男孩子,是将来要用铁杖牧放列族的。她的孩子被提到神和祂宝座那里去了。妇人就逃到旷野,在那里有神给她预备的地方,使他们在那里养活她一千二百六十天。在天上就有了争战:米迦勒同他的使者与龙争战;龙也同它的使者去争战,他们并没有得胜;天上再没有他们的地方。龙见自己被摔在地上,就逼迫那生了儿子的妇人。于是有大鹰的两个翅膀赐给妇人,叫她能飞到旷野,到自己的地方,她在那里被养活一载二载半载,躲避那蛇的面。蛇就在妇人后面,从口中吐出水来像河一样,要使这河吞没她。地却帮助妇人,那地开口吞了那龙从口中吐出来的河。龙向妇人发怒,去与她其余的种争战,就是那守神诫命,为耶稣基督作见证的。(启示录12:1–8, 13–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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