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属天的奥秘 #8478

8478.“所收的,

8478.“所收的,不许什么人留到早晨”表他们绝不可以忧虑从自己那里获得它。这从以下事实清楚可知:吗哪每天早晨被赐下,而虫子是在剩下的东西中生出的,以此表示主每天提供人们所需的,因此,他们不必忧虑从自己那里获得它们。这一点也由主祷文中“日用的饮食”,以及主在马太福音中的话来表示:
不要为你们的灵魂忧虑吃什么,喝什么;为你们的身体忧虑穿什么。何必为衣裳忧虑呢?你想,野地里的百合花怎么长起来。它也不劳苦,也不纺线。所以,不要忧虑说,吃什么?喝什么?穿什么?这都是外邦人所求的。你们需用的这一切东西,你们的天父会不知道吗?你们要先求天国和祂的义,这些东西都要加给你们了。所以,不要为明天忧虑,因为明天自有明天的忧虑。(马太福音6:25, 28, 31-34)
这些话同样出现在路加福音(12:11, 12, 22-31)。
本节和接下来的几节在内义上论述的是对明天的忧虑,这种忧虑不仅被禁止,还受到谴责。他们不可将吗哪留到早晨表示它被禁止,虫子在他们所留下的里面生出并发臭表示它受到谴责。凡看待这个问题的深度没有超过字义的人可能以为对明天的一切忧虑都要抛弃,因而要每天等候从天上来的生活必需品。但是,人若从比字义更深的角度,也就是从内义来看待这个问题,就能知道“为明天忧虑”是什么意思。这句话不是说为自己获得衣食,以及未来的资源而忧虑;因为人为自己和家属做准备并不违反秩序。但当人们不满足于自己那一分,不信靠神而是信靠自己,只关注世俗和地上的事物,不关注天上的事物时,他们就有对明天的忧虑了。这些人完全被对未来的忧虑和对拥有一切并掌控所有人的欲望主宰。这种欲望被点燃,并烧得越来越旺,直到最后到了无法估量的地步。他们若达不到自己所渴望的目标,就会悲伤,也会为失去它们而感到极度痛苦。他们也找不到安慰,因为在失去的时候,他们向神性发怒。他们弃绝神性,连同信的一切,诅咒自己。这就是那些为明天忧虑之人的样子。
那些信靠神性的人则完全不同。这些人虽然也关心明天,但毫无忧虑,因为他们思想明天时并不担心,更不用说焦虑了。他们无论是否达到自己渴望的目标,都会心平气和;他们不会为失去而悲伤,而是满足于自己那一分。他们若变得富有,不会迷恋财富或心系财富;若提拔到重要位置,也不认为自己比别人更有价值;若变得贫穷,不会悲哀;若地位低下,也不垂头丧气。他们知道,对那些信靠神性的人来说,一切事都在朝一个永恒的幸福状态发展,无论什么时候,无论他们遇到什么样的事,都有助于这个状态。
要知道,神性治理是普世的或全面的,也就是说,它存在于最小的细节里面;处于圣治或天命溪流的人正不断朝更幸福的事迈进,无论表面上看,手段会是什么。那些信靠神性,并将一切归于祂的人处于圣治或天命的溪流;而那些只信靠自己,并将一切归于自己的人则未处于圣治或天命的溪流;他们的观点是相反的,因为他们将圣治或天命从神性那里夺走,并声称它是他们自己的。还要知道,人在何等程度上处于圣治或天命的溪流,就在何等程度上处于平安的状态;在何等程度上凭信之良善处于平安的状态,就在何等程度上处于圣治或天命之中。唯独这些人知道并相信,主的圣治或天命在每一个事物里面,事实上在最小的细节中,如前所示(1919, 4329, 5122e, 5894, 6058, 6481-6486, 6490, 7004, 7007节),圣治或天命关注永恒之物(6491节)。
但持相反观点的人几乎不愿听见有人提及圣治或天命,因为他们将一切都归因于自己的精明,不能归因于此的,就归因于运气或意外:有的把它归因于命运,他们将命运归因于自然的力量,而非归因于神性。他们把那些不将一切归因于自己或自然力量的人称为简单人。由此再次看出那些为明天忧虑的人是何性质,而那些不为明天忧虑的人又是何性质。

新耶路撒冷教义之信仰篇 #58

Faith58.在启

Faith58.在启示录第12章,经上论到那龙说:

天上现出大异象来;有一个妇人,身披日头,脚踏月亮,头戴十二星的冠冕。她怀了孩子,在生产的阵痛中疼痛呼叫。天上又现出异象来。看哪,有一条大红龙,七头十角,七头上戴着七个冠冕。他的尾巴拖拉着天上星辰的三分之一,把它们摔在地上;龙就站在那将要生产的妇人面前,等她生产之后,要吞吃她的孩子。妇人生了一个男孩子,是将来要用铁杖牧放列族的。她的孩子被提到神和祂宝座那里去了。妇人就逃到旷野,在那里有神给她预备的地方,使他们在那里养活她一千二百六十天。在天上就有了争战:米迦勒同他的使者与龙争战;龙也同它的使者去争战,他们并没有得胜;天上再没有他们的地方。龙见自己被摔在地上,就逼迫那生了儿子的妇人。于是有大鹰的两个翅膀赐给妇人,叫她能飞到旷野,到自己的地方,她在那里被养活一载二载半载,躲避那蛇的面。蛇就在妇人后面,从口中吐出水来像河一样,要使这河吞没她。地却帮助妇人,那地开口吞了那龙从口中吐出来的河。龙向妇人发怒,去与她其余的种争战,就是那守神诫命,为耶稣基督作见证的。(启示录12:1–8, 13–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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