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8349.“因苦不能喝水,因为它们是苦的”表在他们看来,真理是令人不快的,因为缺乏对良善的情感。这从“喝水”、“水”和“苦”的含义清楚可知:“喝水”是指领受真理,并在良善的指导之下运用它们,如前所述(3069, 5709节);“水”是指真理,如刚才所述(8347节);“苦”是指令人不快(7854节)。从这些含义明显可知,“因苦不能喝水,因为它们是苦的”表示在他们看来,真理是令人不快的。它们由于缺乏对良善的情感而令人不快,对此的解释是,真理所含有的一切快乐都归因于良善。对真理的情感之所以来源于良善,是因为良善爱真理,真理爱良善;这二者如同在一个婚姻里那样结合在一起。众所周知,人人都渴望在那些他所热爱,并以之为目的的事物上得到更多指教。一个热爱良善,也就是发自内心想要敬拜神并造福邻舍的人,喜欢学习更多方法来这样做,因而喜欢学习真理。由此可见,对真理的一切情感都是由良善产生的。
诚然,有些人虽过着邪恶的生活,却渴望学习真理;但他们没有对真理的情感,只有为了自我荣耀,也就是为了名声、地位和利益而确认教会教义事物的欲望。对真理的真正情感就在于为了世上的生活,为了永生而想要知道何为真理。当具有这种情感的人所拥有的真理开始缺乏,尤其当他们所知道的真理似乎令人不快时,他们就进入试探。这试探的根源在于以下事实:与良善的联系中断了。人一进入他的自我,这些联系就中断,因为如此他就滑入爱自己或爱世界的邪恶。他一进入这种状态,就开始发现真理令人不快;但他一从这种状态出来,真理就变得令人快乐。这就是接下来描述苦水因木头丢在水里而得治愈的叙事所表示的,因为“木头”表示良善。
Faith60.下一章(启示录13章)论述了龙的两个兽,只见一个从海中上来(13:1-10),一个从地中上来(13:11-18)。它们是龙的兽,这一点从该章第2,4节和11节明显看出来。第一个兽表示与仁分离之信,是在取自属世人的对它的确认方面的;另一个兽也表示与仁分离之信,是在取自圣言的对它的确认,也就是对真理的歪曲方面的。由于对这些经文的解释就反映了那些处于这信之人的推理路线,并且详细阐述它们会过于冗长,所以我在此略过,只解释最后一节,即:
凡有聪明的,可以算计兽的数目,因为这是人的数目。他的数目是六百六十六。(启示录13:18)
“凡有聪明的,可以算计兽的数目”表示那些被光照的人要检查取自圣言的对这信的确认的性质;“因为这是人的数目”表示这些确认的性质就是自我聪明的性质,或说这些确认与自我聪明具有相同的性质;“他的数目是六百六十六”表示圣言的一切真理都被歪曲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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