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8284.“你发出烈怒”表恶人的强烈欲望及其施暴的企图。这从“烈怒”的含义清楚可知,“烈怒”当归于耶和华或主时,是指就那些反对神性,想要对神性所保护的人施暴之人而言,对他们企图的压制和惩罚。表面上看,怒气和烈怒似乎来自神性,而事实上,它们在那些反对神性的人里面(参看5798, 6071, 6997节);不仅怒气和烈怒,而且所发生的一切祸事都被归因于神性,而事实上,它们来自恶人自己(参看2447, 6071, 6991, 6997, 7533, 7632, 7643, 7679, 7710, 7877, 7926, 8223, 8227, 8228节)。努力作恶的气场不断从地狱发出,而努力行善的气场则不断从天堂发出(参看8209节)。
Faith35.之所以说普遍概念或形式上的基督信仰,是因为这是信仰的普遍原则;信仰的普遍原则必存在于信仰的一切事物中,无论总体还是细节。这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神在位格和本质上都为一,三位一体在祂里面,主就是这位神。这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若非主降世,没有人能得救。这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主降世是为了将地狱从人那里移走;祂通过与地狱争战,以及对它的胜利而移走它;因此,祂征服地狱,把它归入秩序,并使它服从祂自己。这也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主降世是为了荣耀祂在世上所取的人身,也就是为了把它与作为其源头的神性合一;因此,祂使被祂征服的地狱永远保持在秩序中,并服从祂自己。由于若不通过试探,甚至直到终极试探,也就是十字架受难,这些目的或异能就无法实现,所以祂也承受了这种终极试探。这些就是关于主的基督信仰的普遍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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