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8269.“(这是我的神,)我要为祂预备一个住处”表在来源于祂自己的良善里面,祂就如同在祂的天堂里面。这从“一个住处”的含义清楚可知,当论及耶和华或主时,“一个住处”是指良善。“主的住处”之所以表示良善,是因为一切良善皆来源于主;因此,良善是主的,并且完全是主的,以致可以说主是良善。当主住在这良善里面时,祂就住在祂的神性里面。祂也不可能住在别处,正如祂自己在约翰福音中所说的:
耶稣说,人若爱我,就必遵守我的话;我父也必爱他,并且我们要到他那里去,与他同住。(约翰福音14:23)
源于神的良善就是此处“爱主,遵守祂的话”所描述的,因为良善来自爱;经上说“他们要与他同住”,意思是说在良善里面与他同住。之所以说“如同在祂的天堂里面”,是因为天堂由于以下事实而被称为“神的住处”:源于主的良善在那里构成天堂。此外,主还在每个人里面如同在祂的天堂里面;那时,祂在那里的良善里面;因为人里面的天堂就是良善,人通过良善而与天堂里的天使同在。由此明显可知,“(这是我的神,)我要为祂预备一个住处”表示在来源于祂自己的良善里面,祂就如同在祂的天堂里面。
Faith60.下一章(启示录13章)论述了龙的两个兽,只见一个从海中上来(13:1-10),一个从地中上来(13:11-18)。它们是龙的兽,这一点从该章第2,4节和11节明显看出来。第一个兽表示与仁分离之信,是在取自属世人的对它的确认方面的;另一个兽也表示与仁分离之信,是在取自圣言的对它的确认,也就是对真理的歪曲方面的。由于对这些经文的解释就反映了那些处于这信之人的推理路线,并且详细阐述它们会过于冗长,所以我在此略过,只解释最后一节,即:
凡有聪明的,可以算计兽的数目,因为这是人的数目。他的数目是六百六十六。(启示录13:18)
“凡有聪明的,可以算计兽的数目”表示那些被光照的人要检查取自圣言的对这信的确认的性质;“因为这是人的数目”表示这些确认的性质就是自我聪明的性质,或说这些确认与自我聪明具有相同的性质;“他的数目是六百六十六”表示圣言的一切真理都被歪曲了。
目录章节
目录章节
目录章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