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8123.这些行为之所以属于对邻之仁,是因为每个人都是邻舍,但各自都以不同于其他人的方式为邻舍(参看6818节);一个或小或大的社区是较大的邻舍(6819, 6820节);我们的国家是更大的邻舍(6819, 6821节);教会是还要更大的邻舍(6819, 6822节);主的国度是甚至还要更大的邻舍(6819, 6823节);而主是最大的邻舍(6819, 6824节)。就普遍意义而言,从主发出的良善就是邻舍(6706, 6711节),因而公义和公平也是邻舍。因此,人若为良善而行良善,为公义而行公义,就是热爱邻舍并实行仁爱,因为他出于对良善的爱和对公义的爱,因而出于对良善和公义居于其中的那些事物的爱而行事。但人若为自我利益,无论哪种形式的而行不义的事,就是仇恨邻舍。
Faith68.(4)那些处于与仁分离之信的人由圣言中的“山羊”来表示,这一点可从马太福音所提到的那些人对仁的忽略来说明。马太福音(25:31–46)中的“山羊”和“绵羊”所表示的那些人,与但以理书8章中的“公山羊”和“公绵羊”所表示的一样,这一点从以下事实明显看出来:主向绵羊列举了仁爱的行为,经上说,他们做了这些行为;主同样向山羊列举了这些行为,但经上说,他们没有做这些行为;后者因此被定罪。那些处于与仁分离之信的人忽略行为,是因为他们否认行为与救恩或教会有任何关系;当由行为构成的仁以这种方式被抛弃时,信也就落空了,因为信出于仁;当既没有仁,也没有信时,就有了诅咒。如果这段经文中的山羊表示一切恶人,那么经上就会列举他们所做的一切恶事,而不是他们没有做的一切仁爱行为了。这些人也由撒迦利亚书和以西结书中的“公山羊”来表示:
我的怒气向牧人发作,我必察罚公山羊。(撒迦利亚书10:3)
以西结书:
看哪,我要在羊与羊中间、公绵羊与公山羊中间施行审判。你们吃了美好的草场,还以为小事吗?剩下的草,你们竟用蹄践踏了;你们用角拥挤一切瘦弱的羊,直到使它们四散。所以我必拯救我的群羊不再作猎物。(以西结书34:17–18, 21–22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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