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7693.“在埃及全地”表在属世层的各个方面上。这从“埃及地”的含义清楚可知,“埃及地”是指属世心智,因而是指属世层(参看7674节)。由于“蝗虫”,也就是此处所论述的主题,表示最外面部分,也就是人心智的感官层中的虚假,所以有必要说一说何为感官层,好叫人们知道何为心智最外面部分中的虚假。
感官人,或出于感官层思考和行事的人,就是那若非显明给外在感官,就什么也不信,并且唯独被肉体的情欲、寻欢作乐的欲望、贪婪的激情引导,而不是被理性的思维方式引导的人。凡支持此类事物的观念,他都视之为理性。这就是感官人,因此他弃绝一切内在事物,直到最后,他甚至不愿听见有人提及它。结果,他从心里弃绝凡属天堂之物。当然,他也不相信死后的生命,因为他认为生命唯独在于肉体,进而以为自己会像动物那样死去。
可以说,他在表面,也就是在最末层或最低层进行思考,完全没有意识到内在思维的存在,而内在思维就取决于对真理和良善的感知。他之所以没有意识到这一点,甚至没有意识到内在人的存在,是因为其心智的内在部分向下看世界、肉体和地上的事物,并与它们合而为一。结果,他们不再向上看或仰望天堂,因为他们朝相反的方向观看。向上看或仰望天堂不在于思想天上的事物,而在于以这些事物为目的,也就是爱它们高于一切。因为爱转向哪个方向,人心智的内在部分就转向哪个方向,他的思维也因此转向哪个方向。由此可见人心智的感官层,或在心智最外面部分中的属世层是何性质;因为凡在感官层面进行思考的人都被称为感官的。
366.“使人彼此相杀”表示对真理的歪曲和消灭。这从“杀”的含义清楚可知,“杀”是指消灭真理;因为在圣言中,“杀”表示属灵地杀,即杀人或他灵魂的属灵部分,也就是消灭真理。它还表示歪曲,因为当真理被歪曲时,它们也就被消灭了;歪曲会产生对真理的不同理解,真理照着各人对它的理解而对各人来说是真理;因为在人里面掌权的爱和原则将一切事物,甚至将真理本身吸引到它们自己这里,并应用于它们自己;因此,当爱是邪恶,或原则是虚假时,真理就染上爱之邪恶,或原则之虚假,从而被消灭。所以这就是“使人彼此相杀”在此所表示的。当人身上没有良善时,尤其当他教会的教义里面没有良善时,这种情况就会发生,这一点从前面的话明显看出来,那里说:“他揭开第二印的时候,就有一匹红马出来;它被赐给了那骑马的,要从地上夺去和平。”这句话表示当在良善方面对圣言的理解被摧毁时,教会的第二个状态,这是教会里的纷争的源头(对此,参看AE 361, 364–365节)。
当人身上没有良善时,也就是当没有对主之爱和对邻之仁时,对圣言的理解,或也可说,对真理的理解,就被毁了(可参看AE 365a节);因为人里面的良善,或也可说,他里面的爱,是他的生命之火,而他里面的真理,或信之真理,是由此而来的光;因此,人里面的良善如何,或他里面的爱如何,他里面的真理就如何,或他里面的信之真理就如何。由此可见,人若处于邪恶,或一种邪恶的爱,就不能处于真理,或处于信之真理;因为从那火发出的光,或光的品质是地狱里的人所拥有的光,这光是一种愚昧之光,就像燃烧的炭发出的光;当天堂之光流入时,这光就变成纯粹的黑暗。这也是当恶人推理反对教会事物时,与他们同在的光,被称为属世之光。
主在马太福音中的话也表示,它们会歪曲,并由此消灭真理:
耶稣对门徒说,弟兄要交出弟兄,父亲要交出儿子;儿女要起来与父母作对,置他们于死地。(马太福音10:21)
路加福音:
你们要被父母,弟兄,亲戚,朋友交出去。他们要将你们中的一些人处死。(路加福音21:16)
“父母”、“弟兄”、“儿女”、“亲戚”和“朋友”在此并非表示父母,弟兄,儿女,亲戚,朋友,“门徒”也并非表示门徒,而是表示教会的良善和真理,也表示邪恶和虚假;它还表示邪恶将消灭良善,虚假将消灭真理。这就是这些话或这些名称的含义(参看《属天的奥秘》,10490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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