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7607.“因为它们是藏着的”表因为它们没有突出来,还因为它们转向于内。这从“它们是藏着的”的含义清楚可知,“它们是藏着的”是指没有突出来;在灵义上之所以是指没有突出来,是因为它们在内层属世层中,在那里转向于内。它们之所以无法被毁,是因为它们仰望天堂和主,也就是向内看;而不是看大地和世界,也就是向外看。有必要简要说一说什么是向内看,什么是向外看。人是以这种方式被造的,他能在自己之上仰望天堂,甚至仰望神性,也能在自己之下俯视世界和大地。人与动物的区别就在于此;当人以他的邻舍、国家、教会、天堂,尤其以主为目的时,他就在自己之上仰望天堂,甚至仰望神性;但当以自我和世界为目的时,他就在自己之下俯视。以某种事物为目的就是热爱该事物,因为人皆以他所爱的为目的,他所爱的完全掌权,也就是说在其思维和意愿的每个细节中掌权。当一个人朝这个方向观看时,他就不会朝那个方向观看;也就是说,当他朝世界和自我观看时,就不会朝天堂和主观看;反之亦然;因为它们处在相反的方向上。
人能在自己之上观看,也就是能思想神性,能通过爱与神性结合。从这一事实很清楚地看出,神性对心智有一种提升,因为没有人能在自己之上观看,除非他的心智被在上面的那一位提升。由此也明显可知,与人同在的一切良善和真理都是主的;由此还明显可知,当一个人在自己之下观看时,他就与神性分离,并将自己的内层转向自我和世界,动物就被转向这个方向。当这人如此行时,他在此程度上脱去人性。由此可见向内看,或在自己之上观看,和向外看,或自己之下观看是什么意思。
506.“树的第三部分被烧了”表示对真理和良善的感知和认知或知识被源于邪恶之爱的欲望毁灭了。这从“第三部分”、“树”和“被烧”的含义清楚可知:“第三部分”当论及真理时,是指所有或全部(对此,我们稍后会提到);“树”是指属于人心智的内层(对此,参看AE 109节),因而是指对真理和良善的感知,以及关于它们的知识或认知(参看AE 420节);“被烧”是指被源于邪恶之爱的欲望摧毁,如刚才所述(AE 504c–e节),那里说明,这些欲望由“火”来表示,所以“被烧”表示被它们毁灭。
“第三部分”表示所有或全部,因而“树的第三部分”表示对真理和良善的一切感知,因而表示关于它们的知识或认知,因为数字“三”表示完全,整体和所有或全部,并论及真理;故“第三部分”具有同样的含义,因为“第三”与“三”所表相同。此外,相乘和相除后的数字与它们所源于的整数具有相同的含义(参看AE 430a,b节)。“第三部分”表示所有或全部,并论及真理(也可参看AE 384节)。在以下经文中,“第三部分”具有相同的含义:海的第三部分变成血(启示录8:8);海中受造物的第三部分都死了(启示录8:9);烧着的大星落在江河的第三部分上(启示录8:10);众水的第三部分变为苦艾(启示录8:11);日头的第三部分,月亮的第三部分,星辰的第三部分都被击打(启示录8:12; 9:15, 18; 12:4)。
此处描述了对真理和良善的一切感知,因而关于它们的知识或认知首先被对自我和世界的爱,以及由此产生的欲望和快乐毁灭。对属灵真理和良善的感知和认知或知识被这些爱和由此产生的欲望毁灭,是因为这些爱是人与生俱来的肉体和纯属世之爱,除非这些爱被从主出于天堂的属灵之爱征服和掌控,否则它们就会扑灭一切感知,由此扑灭天堂和教会的真理和良善的一切认知或知识;因为就本身而言,这些爱与属灵之爱直接对立。由此可见,当教会衰退时,它首先从一种内在属灵状态进入一种属世状态,这属世状态在于爱自己、爱世界高于一切;因此,那时它在天堂和教会的一切事物方面都进入黑暗,无论它在世界的事物方面可能会拥有多少光。
当对属灵真理和良善的感知灭亡时,关于它们的知识或认知也灭亡,因为尽管人要么从圣言,要么从教义知道它们,谈论它们,但当他感知不到它们时,仍不知道它们。对一个事物的感知构成关于它的知识或认知。没有感知的知识或认知不是活的,而是死的,只是一种词语意义的知识或认知,而不是事物本身的知识或认知。那些对自我和世界的爱在里面占主导地位的人所拥有的来自圣言和教会教义的真理和良善的知识或认知就是这样;无论他们如何被教导聪明而巧妙地谈论和传讲它们。然而,它们只是外壳,在粗俗的人面前看似拥有核仁在里面,但却是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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