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7296.“于是,法老召了智慧人和术士来”表对神性秩序的滥用。这从“智慧人”和“术士”的含义清楚可知。“智慧人”是指那些具有属灵事物,以及它们与属世事物的对应关系的知识之人;由于这些事物具有神秘性,所以那些研究并教导它们的人被称为他们当中的“智慧人”。埃及人因专注于这类事物,故自称“智慧人的儿子”、“古王之子”,这一点明显可见于以赛亚书:
你们怎敢对法老说,我是智慧人的儿子,我是古王之子?(以赛亚书19:11)
埃及人将关于属灵事物的知识称为“智慧”,迦勒底人也是(耶利米书50:35)。“术士”是指那些败坏神性秩序,因而败坏秩序的律法之人。巫术和法术没有别的意思,这一点从来世的术士和巫师可以看出来,来世有大量的术士和巫师。因为活在肉身时就使用诡计,并想出许多花招欺骗他人,最终因得逞而将一切事都归地自己的精明之人在来世都学习巫术。这些巫术只是对神性秩序,尤其对对应关系的滥用。因为按照神性秩序,每一个事物都具有某种对应关系。例如,手、臂、肩对应于能力,杖也由此对应于能力;他们因知道这一点,便为自己制作了杖,还以代表的形式制造出肩、臂和手,然后利用它们行法术;并且能用成千上万种其它事物而如此行。当属于秩序的事物不用于良善的目的,反而用于邪恶的目的,如掌控别人,给他们带来毁灭时,对秩序和对应关系的滥用就会存在;因为秩序的目的是拯救,因而是指向所有人行善。由此可见“术士”所表示的对秩序的滥用是什么意思。
Faith60.下一章(启示录13章)论述了龙的两个兽,只见一个从海中上来(13:1-10),一个从地中上来(13:11-18)。它们是龙的兽,这一点从该章第2,4节和11节明显看出来。第一个兽表示与仁分离之信,是在取自属世人的对它的确认方面的;另一个兽也表示与仁分离之信,是在取自圣言的对它的确认,也就是对真理的歪曲方面的。由于对这些经文的解释就反映了那些处于这信之人的推理路线,并且详细阐述它们会过于冗长,所以我在此略过,只解释最后一节,即:
凡有聪明的,可以算计兽的数目,因为这是人的数目。他的数目是六百六十六。(启示录13:18)
“凡有聪明的,可以算计兽的数目”表示那些被光照的人要检查取自圣言的对这信的确认的性质;“因为这是人的数目”表示这些确认的性质就是自我聪明的性质,或说这些确认与自我聪明具有相同的性质;“他的数目是六百六十六”表示圣言的一切真理都被歪曲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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