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属天的奥秘 #7097

7097.“我不认识

7097.“我不认识耶和华”表他们对主毫无兴趣。这从“不认识”的含义清楚可知,“不认识”是指没有兴趣,因为对某事不感兴趣的人会说,他对这事一无所知;“耶和华”表示主(参看7091节)。至于法老说,“他不认识耶和华”,情况是这样:埃及人自古时就认识耶和华,因为古教会也曾存在于埃及;这一点从以下事实明显看出来:他们掌握该教会的代表和有意义的符号。埃及的象形文字并非别的,因为这些文字表示属灵事物;他们还知道它们确实对应于这些真实事物。但他们因开始在神圣敬拜中使用这类代表和符号,把它们当作崇拜的对象,最终把它们变成法术,以这种方式与地狱中的魔鬼团伙联在一起,故完全毁灭了他们当中的古教会。这就是为何在圣言中,“埃及人”表示被败坏的教会所知的记忆知识,以及反对教会真理的虚假。
  一旦对神的敬拜以这种方式在埃及被败坏,他们就不再被允许敬拜耶和华,最终甚至不知道耶和华是古教会的神;这是为了防止他们亵渎耶和华的名。耶和华的名又一次在何烈山上通过摩西显给亚伯拉罕的后代之前,在那时也为人所知;这一点从以下事实很清楚地看出来:来自亚兰或叙利亚的巴兰不仅认识耶和华,还敬拜祂,向祂献祭(民数记22, 23, 24)。由此可见为何法老说:“耶和华是谁,我要听祂的声音,容这百姓去呢?我不认识耶和华。”
  不过,由于“法老”代表那些在地狱中陷入虚假,侵扰属灵教会成员的人,故有必要说一说这一切是怎么回事。那些在地狱中侵扰属灵教会成员的人大部分是由那种声称唯信得救,然而又过着违背信仰的生活之人组成。由于他们所过的生活,因而他们所曾思想、密谋和行出的邪恶在肉身死后仍旧存留,所以他们要么利用他们所说的那些属于信仰的事来护卫他们生活的邪恶,要么完全弃绝它们。但为了防止他们滥用信之真理,这些真理从他们那里被夺走。当被剥夺这些真理时,他们就抓住完全违背信之真理的虚假,然后利用这些虚假来侵扰那些处于真理的人。这时,如此行就是他们生活的快乐。此外,他们当中有相当多的人为了获得能力学习巫术。这就是那些利用在世时用来欺骗邻舍所设计的各种诡计,并因得逞而后来将一切事都归于自己的精明之人所行的。
  那些已然变得如此之人承认父是宇宙的创造者,但他们不承认主。对于主,他们所说和此处法老所说的很相似,即“耶和华是谁,我不认识耶和华”。事实上,正如天堂的整个气场充满对主的承认和爱,地狱的整个气场则充满对主的否认和对祂的仇恨;连提及祂的名,他们都无法忍受。地狱里的人具有这样的性质:他们不会由于告诉和威吓而停止,他们侵扰正直人,将其从对主的承认和对祂的信中引离的生活快乐是如此之大。他们生活的这种快乐因着停止的告诫反而增强了,因为这使得他们以为他们正在侵扰的人很快就完了。这些人就是“法老”和“埃及人”具体所表示的人。
  

新耶路撒冷教义之信仰篇 #60

Faith60.下一

Faith60.下一章(启示录13章)论述了龙的两个兽,只见一个从海中上来(13:1-10),一个从地中上来(13:11-18)。它们是龙的兽,这一点从该章第2,4节和11节明显看出来。第一个兽表示与仁分离之信,是在取自属世人的对它的确认方面的;另一个兽也表示与仁分离之信,是在取自圣言的对它的确认,也就是对真理的歪曲方面的。由于对这些经文的解释就反映了那些处于这信之人的推理路线,并且详细阐述它们会过于冗长,所以我在此略过,只解释最后一节,即:

凡有聪明的,可以算计兽的数目,因为这是人的数目。他的数目是六百六十六。(启示录13:18)

“凡有聪明的,可以算计兽的数目”表示那些被光照的人要检查取自圣言的对这信的确认的性质;“因为这是人的数目”表示这些确认的性质就是自我聪明的性质,或说这些确认与自我聪明具有相同的性质;“他的数目是六百六十六”表示圣言的一切真理都被歪曲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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