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第七章
地狱
692.人们对地狱就像对天堂一样,只有一种极其笼统的概念,这种概念如此模糊,几近于无。就好像那些从未走出过森林小屋的人在脑海中想象外面的世界,却对它的王国和国家一无所知,更不用说它的政府形式,尤其社会和人们在社会中的生活方式了。他们在知道这些事之前,对世界只能有最粗略的概念,几乎等于没有任何概念。人们对天堂和地狱的概念都是这种情形;而事实上,天堂和地狱包含太多奇事,数不胜数,无限超过任何星球所包含的。单单思想这一点就能看出它们何等数不胜数,即:正如没有哪两个人拥有同一个天堂,同样没有哪两个人拥有同一个地狱。然而,自创世以来所有曾活在世上的灵魂都去往这些地方,并聚集在一起。
Faith60.下一章(启示录13章)论述了龙的两个兽,只见一个从海中上来(13:1-10),一个从地中上来(13:11-18)。它们是龙的兽,这一点从该章第2,4节和11节明显看出来。第一个兽表示与仁分离之信,是在取自属世人的对它的确认方面的;另一个兽也表示与仁分离之信,是在取自圣言的对它的确认,也就是对真理的歪曲方面的。由于对这些经文的解释就反映了那些处于这信之人的推理路线,并且详细阐述它们会过于冗长,所以我在此略过,只解释最后一节,即:
凡有聪明的,可以算计兽的数目,因为这是人的数目。他的数目是六百六十六。(启示录13:18)
“凡有聪明的,可以算计兽的数目”表示那些被光照的人要检查取自圣言的对这信的确认的性质;“因为这是人的数目”表示这些确认的性质就是自我聪明的性质,或说这些确认与自我聪明具有相同的性质;“他的数目是六百六十六”表示圣言的一切真理都被歪曲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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