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属天的奥秘 #6717

6717.“娶了一个

6717.“娶了一个利未的女子”表与良善结合。这从“娶了一个女子”的含义和“利未”的代表清楚可知:“娶了一个女子”(即娶为妻)是指结合;“利未”是指良善(参看6716节)。有必要说明当如何理解“源于良善的真理与良善结合”这个观念。主灌输给一个正在重生之人的真理,其起源可追溯到良善。起初,良善并未显明自己,因为它在内在人中;而真理则显明自己,因为它在外在人中;由于内在作用于外在,反过来不行(6322节),故是良善作用于真理,并使这真理成为它自己的,因为只有良善才承认并接受真理。这一点从存在于正在重生之人里面的对真理的情感变得显而易见。这种情感本身源于良善,因为情感作为爱的标志,不可能来自其它任何源头。但在这初始阶段,也就是重生之前所接受的这真理并非真正的良善之真理,而是教义的真理。事实上,在这个阶段,人没有考虑它是不是真理,而是承认、接受它,因为它是教会教义的一部分。只要他不考虑它是不是真理,并出于这种考虑承认、接受它,它就是他自己的,因而不会归与他。这就是正在重生之人的第一个状态。
  但是,一旦他重生,那么良善就会显明自己,尤其通过他喜欢照着他自愿承认为真理的真理生活来显明。这时,由于他意愿他所承认、接受的真理,并照之行事,所以它就归与他,成了他自己的。这是因为它不再像以前一样只在他的理解力中,还在他的意愿中,只有意愿里的东西才能归与他,成为他自己的。由于这时理解力与意愿合而为一,即理解力承认、接受,意愿则执行,付诸实践,所以才会有这二者的一个结合,也就是良善与真理的结合。一旦实现这种结合,那么后代就如同从一个婚姻中那样不断出生,这后代就是真理与良善,以及伴随它们的一切祝福和快乐。这两种状态就是源于良善的真理和与良善结合的真理所表示的。
  但是,此处由“有一个来自利未家的人,去娶了一个利未的女子”所表示的与良善结合的真理,并不是人在第一个状态所接受的那种真理;因为那时他所接受的东西是他生在其中的教会所教导的教义之真理。确切地说,它是真正的真理本身,因为至高意义上所论述的主题是主,即祂的人身如何变成神的律法;体现在该律法中的真理就是真理本身所所表示的。这种真理之所以源于良善,是因为正是神性,即主的至内在自我和祂生命的存在,在祂的人身中产生这真理。真理就这样与良善结合,因为神性只是良善。
  

新耶路撒冷教义之信仰篇 #60

Faith60.下一

Faith60.下一章(启示录13章)论述了龙的两个兽,只见一个从海中上来(13:1-10),一个从地中上来(13:11-18)。它们是龙的兽,这一点从该章第2,4节和11节明显看出来。第一个兽表示与仁分离之信,是在取自属世人的对它的确认方面的;另一个兽也表示与仁分离之信,是在取自圣言的对它的确认,也就是对真理的歪曲方面的。由于对这些经文的解释就反映了那些处于这信之人的推理路线,并且详细阐述它们会过于冗长,所以我在此略过,只解释最后一节,即:

凡有聪明的,可以算计兽的数目,因为这是人的数目。他的数目是六百六十六。(启示录13:18)

“凡有聪明的,可以算计兽的数目”表示那些被光照的人要检查取自圣言的对这信的确认的性质;“因为这是人的数目”表示这些确认的性质就是自我聪明的性质,或说这些确认与自我聪明具有相同的性质;“他的数目是六百六十六”表示圣言的一切真理都被歪曲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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