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属天的奥秘 #6717

6717.“娶了一个

6717.“娶了一个利未的女子”表与良善结合。这从“娶了一个女子”的含义和“利未”的代表清楚可知:“娶了一个女子”(即娶为妻)是指结合;“利未”是指良善(参看6716节)。有必要说明当如何理解“源于良善的真理与良善结合”这个观念。主灌输给一个正在重生之人的真理,其起源可追溯到良善。起初,良善并未显明自己,因为它在内在人中;而真理则显明自己,因为它在外在人中;由于内在作用于外在,反过来不行(6322节),故是良善作用于真理,并使这真理成为它自己的,因为只有良善才承认并接受真理。这一点从存在于正在重生之人里面的对真理的情感变得显而易见。这种情感本身源于良善,因为情感作为爱的标志,不可能来自其它任何源头。但在这初始阶段,也就是重生之前所接受的这真理并非真正的良善之真理,而是教义的真理。事实上,在这个阶段,人没有考虑它是不是真理,而是承认、接受它,因为它是教会教义的一部分。只要他不考虑它是不是真理,并出于这种考虑承认、接受它,它就是他自己的,因而不会归与他。这就是正在重生之人的第一个状态。
  但是,一旦他重生,那么良善就会显明自己,尤其通过他喜欢照着他自愿承认为真理的真理生活来显明。这时,由于他意愿他所承认、接受的真理,并照之行事,所以它就归与他,成了他自己的。这是因为它不再像以前一样只在他的理解力中,还在他的意愿中,只有意愿里的东西才能归与他,成为他自己的。由于这时理解力与意愿合而为一,即理解力承认、接受,意愿则执行,付诸实践,所以才会有这二者的一个结合,也就是良善与真理的结合。一旦实现这种结合,那么后代就如同从一个婚姻中那样不断出生,这后代就是真理与良善,以及伴随它们的一切祝福和快乐。这两种状态就是源于良善的真理和与良善结合的真理所表示的。
  但是,此处由“有一个来自利未家的人,去娶了一个利未的女子”所表示的与良善结合的真理,并不是人在第一个状态所接受的那种真理;因为那时他所接受的东西是他生在其中的教会所教导的教义之真理。确切地说,它是真正的真理本身,因为至高意义上所论述的主题是主,即祂的人身如何变成神的律法;体现在该律法中的真理就是真理本身所所表示的。这种真理之所以源于良善,是因为正是神性,即主的至内在自我和祂生命的存在,在祂的人身中产生这真理。真理就这样与良善结合,因为神性只是良善。
  

新耶路撒冷教义之信仰篇 #58

Faith58.在启

Faith58.在启示录第12章,经上论到那龙说:

天上现出大异象来;有一个妇人,身披日头,脚踏月亮,头戴十二星的冠冕。她怀了孩子,在生产的阵痛中疼痛呼叫。天上又现出异象来。看哪,有一条大红龙,七头十角,七头上戴着七个冠冕。他的尾巴拖拉着天上星辰的三分之一,把它们摔在地上;龙就站在那将要生产的妇人面前,等她生产之后,要吞吃她的孩子。妇人生了一个男孩子,是将来要用铁杖牧放列族的。她的孩子被提到神和祂宝座那里去了。妇人就逃到旷野,在那里有神给她预备的地方,使他们在那里养活她一千二百六十天。在天上就有了争战:米迦勒同他的使者与龙争战;龙也同它的使者去争战,他们并没有得胜;天上再没有他们的地方。龙见自己被摔在地上,就逼迫那生了儿子的妇人。于是有大鹰的两个翅膀赐给妇人,叫她能飞到旷野,到自己的地方,她在那里被养活一载二载半载,躲避那蛇的面。蛇就在妇人后面,从口中吐出水来像河一样,要使这河吞没她。地却帮助妇人,那地开口吞了那龙从口中吐出来的河。龙向妇人发怒,去与她其余的种争战,就是那守神诫命,为耶稣基督作见证的。(启示录12:1–8, 13–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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