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6358.“他们的怒气暴烈可咒”表极其憎恶或严重背离良善,以及随之的诅咒。这从“可咒”和“怒气”的含义清楚可知:“可咒”是指诅咒,因为受到诅咒的人就被定罪了;“怒气”是指对良善的憎恶或背离(357, 5034, 5798, 6356节);因此,“怒气暴烈”是指一种极其憎恶或严重背离。
(四)普遍概念或形式上的基督信仰
Faith34.普遍概念或形式上的基督信仰如下:永恒之主,也就是耶和华,降世征服地狱,并荣耀祂的人身;若非如此,没有人能得救;凡信祂的人都得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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