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6351.创世记49:5-7.西缅和利未是弟兄,他们的剑是强暴的器械。我的灵魂啊,不要进入他们的隐秘处;我的荣耀哪,不要与他们的会众联络;因为他们在怒中杀人,任意砍断牛筋。他们的怒气暴烈可咒;他们的烈怒坚硬可诅;我要把他们分散在雅各中,使他们散居在以色列。
“西缅和利未是弟兄”表意愿中的信,以及仁,但此处是指对立面,因为他们表示与仁分离之信。“他们的剑是强暴的器械”表教义事物用来摧毁仁爱行为,从而摧毁仁爱本身。“我的灵魂啊,不要进入他们的隐秘处”表属灵良善不想知道他们意愿的邪恶。“我的荣耀哪,不要与他们的会众联络”表属灵良善的真理不想知道由此而来的构成其思维的虚假。“因为他们在怒中杀人”表他们感到极其憎恶,并因这种感觉而毁灭信。“任意砍断牛筋”表在邪恶意愿的驱使下,他们将完全削弱或损坏外在的仁之良善。“他们的怒气暴烈可咒”表极其憎恶或严重背离良善,以及随之的诅咒。“他们的烈怒坚硬可诅”表对源于良善的真理的憎恶或背离,一种坚定且决绝的憎恶或背离。“我要把他们分散在雅各中”表他们必从属世人那里被逐出。“使他们散居在以色列”表他们也必从属灵人那里被逐出。
Faith60.下一章(启示录13章)论述了龙的两个兽,只见一个从海中上来(13:1-10),一个从地中上来(13:11-18)。它们是龙的兽,这一点从该章第2,4节和11节明显看出来。第一个兽表示与仁分离之信,是在取自属世人的对它的确认方面的;另一个兽也表示与仁分离之信,是在取自圣言的对它的确认,也就是对真理的歪曲方面的。由于对这些经文的解释就反映了那些处于这信之人的推理路线,并且详细阐述它们会过于冗长,所以我在此略过,只解释最后一节,即:
凡有聪明的,可以算计兽的数目,因为这是人的数目。他的数目是六百六十六。(启示录13:18)
“凡有聪明的,可以算计兽的数目”表示那些被光照的人要检查取自圣言的对这信的确认的性质;“因为这是人的数目”表示这些确认的性质就是自我聪明的性质,或说这些确认与自我聪明具有相同的性质;“他的数目是六百六十六”表示圣言的一切真理都被歪曲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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