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6324.在来世花大量时间进行推理的灵人很少感知何为真理与良善,因此,他们不能被接纳到更内在的天使社群;因为在那里,聪明根本无法被赋予他们。这些灵人还彼此推理一切思维和情感的流注,声称,如果这种观念是真的,那么任何人都不能被判有罪,或为任何过犯付出代价,受到惩罚。可他们得到的答复是,一个人若真的照事情的真相去相信,也就是说,相信一切良善与真理皆来自主,一切邪恶与虚假皆来自地狱,就不可能因任何过犯而被判有罪,也不可能将邪恶归咎于他自己。但是,他相信邪恶始于他自己,故将邪恶归于他自己;因为他的信仰促使这一切发生。邪恶就这样粘附在他身上,无法与他分离。事实上,这个人具有这样的性质:如果有人告诉他说,他的思维和意愿来自其他人,而非始于他自己,他就会恼怒。
Faith60.下一章(启示录13章)论述了龙的两个兽,只见一个从海中上来(13:1-10),一个从地中上来(13:11-18)。它们是龙的兽,这一点从该章第2,4节和11节明显看出来。第一个兽表示与仁分离之信,是在取自属世人的对它的确认方面的;另一个兽也表示与仁分离之信,是在取自圣言的对它的确认,也就是对真理的歪曲方面的。由于对这些经文的解释就反映了那些处于这信之人的推理路线,并且详细阐述它们会过于冗长,所以我在此略过,只解释最后一节,即:
凡有聪明的,可以算计兽的数目,因为这是人的数目。他的数目是六百六十六。(启示录13:18)
“凡有聪明的,可以算计兽的数目”表示那些被光照的人要检查取自圣言的对这信的确认的性质;“因为这是人的数目”表示这些确认的性质就是自我聪明的性质,或说这些确认与自我聪明具有相同的性质;“他的数目是六百六十六”表示圣言的一切真理都被歪曲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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