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624.此处论述的状态不是教会的状态,这一点从以下事实清楚可知:在本节和该章接下来的几节经文中,经上用的是“神”这个名;而在前几节经文中,经上用的是“耶和华”。当教会不存在时,经上就用“神”这个名;而当教会存在时,经上就用“耶和华”;如在创世记第一章,当教会不存在时,祂被称为“神”;而在第二章,当教会存在时,祂被称为“耶和华神”。“耶和华”这个名是最神圣的,只属于教会。但“神”这个名并不那么神圣,因为没有哪个民族没有神。因此,“神”这个名并不那么神圣。谁也不许说“耶和华”这个名,除非他拥有真信的知识或认知;但谁都可以说“神”这个名。
Faith60.下一章(启示录13章)论述了龙的两个兽,只见一个从海中上来(13:1-10),一个从地中上来(13:11-18)。它们是龙的兽,这一点从该章第2,4节和11节明显看出来。第一个兽表示与仁分离之信,是在取自属世人的对它的确认方面的;另一个兽也表示与仁分离之信,是在取自圣言的对它的确认,也就是对真理的歪曲方面的。由于对这些经文的解释就反映了那些处于这信之人的推理路线,并且详细阐述它们会过于冗长,所以我在此略过,只解释最后一节,即:
凡有聪明的,可以算计兽的数目,因为这是人的数目。他的数目是六百六十六。(启示录13:18)
“凡有聪明的,可以算计兽的数目”表示那些被光照的人要检查取自圣言的对这信的确认的性质;“因为这是人的数目”表示这些确认的性质就是自我聪明的性质,或说这些确认与自我聪明具有相同的性质;“他的数目是六百六十六”表示圣言的一切真理都被歪曲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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