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5820.“回去,给我们买些粮来”表真理之良善要变成他们自己的。这从“买”和“粮”的含义清楚可知:“买”是指变成人自己的(参看5397, 5406, 5410, 5426节);“粮”是指真理之良善(5410, 5426, 5487, 5582, 5588, 5655节)。一般来说,属灵的粮食或食物包括一切良善,但尤指通过真理,也就是意愿与行为中的真理所获得的良善。因为凭着被意愿和践行,这真理变成良善,被称为真理之良善。真理若不以这种方式变成良善,对进入来世的人没有任何益处;事实上,当人进入来世时,它就会离开他而消散,因为它不符合他的意愿,因而不符合他的爱之快乐。在世时,人学习信之真理若不是为了意愿和践行它们,从而把它们变成良善,只是为了获得地位和利益而知道并教导它们,那么即便在世时被视为最有学问的,在来世仍被剥夺这些真理,只剩下他自己的意愿,也就是他的生命。那时,就这生命而言,他原来什么样,仍继续是什么样;令人惊讶的是,他会背离、讨厌一切信之真理,拒绝接受它们,无论他以前如何坚定地信奉它们。通过意愿和践行真理,也就是通过照真理生活而将真理转化为良善就是“给我们买些粮来”所表示的将真理之良善变成他们自己的含义。
Faith60.下一章(启示录13章)论述了龙的两个兽,只见一个从海中上来(13:1-10),一个从地中上来(13:11-18)。它们是龙的兽,这一点从该章第2,4节和11节明显看出来。第一个兽表示与仁分离之信,是在取自属世人的对它的确认方面的;另一个兽也表示与仁分离之信,是在取自圣言的对它的确认,也就是对真理的歪曲方面的。由于对这些经文的解释就反映了那些处于这信之人的推理路线,并且详细阐述它们会过于冗长,所以我在此略过,只解释最后一节,即:
凡有聪明的,可以算计兽的数目,因为这是人的数目。他的数目是六百六十六。(启示录13:18)
“凡有聪明的,可以算计兽的数目”表示那些被光照的人要检查取自圣言的对这信的确认的性质;“因为这是人的数目”表示这些确认的性质就是自我聪明的性质,或说这些确认与自我聪明具有相同的性质;“他的数目是六百六十六”表示圣言的一切真理都被歪曲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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