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属天的奥秘 #5747

5747.“这不是我

5747.“这不是我主人饮酒的杯吗”表有从属天层领受的内层真理与它们同在。这从“杯”的含义和约瑟的代表清楚可知:“我主人饮酒”的“杯”是指内层真理(参看5736节);约瑟,即此处“我主人”,是指属灵层的属天层(5307, 5331, 5332节),在此是指属天层,因为所论述的是内层真理,内层真理是属灵的,是从属天层发出的。按照约瑟的吩咐,杯被放在便雅悯的袋口就表示对它的接受。
  他们受到指控,好像是他们拿走了这杯。他们受到了如此的指控,而事实上,那杯早就被放在那里了;其原因从内义明显可知,这内义乃是这样:主所赐的真理起初并没有当作礼物被接受;因为在重生之前,人以为是他自己获得了他所知道的真理;只要他如此认为,就犯了属灵的偷盗罪。声称良善与真理是自己的,并将它们归于自己的功和义,就是从主那里夺走祂的东西(参看2609, 4174, 5135节)。为能代表这种偷盗行为,约瑟才做了这事;即便如此,这些人仍被指控为贼,这是为了实现一种联结。因为人在重生之前,不能不以为他是如此获得真理的。诚然,他因所受的教导而口头上说,信之真理和仁之良善完全来自主;然而,他并不相信这一点,直到信仰被植入良善;只有到那时,他才开始从心里承认这一点。
  因着所受的教导而信奉某种东西完全不同于因着相信而信奉它。许多人,甚至那些未处于良善的人也能因着所受的教导而信奉某种东西;但对他们来说,所受的教导纯粹是记忆知识。但除了那些处于属灵良善,也就是处于对邻之仁的人之外,没有人能因着相信而信奉某种东西。为了实现联结,他们被指挥为贼,这一点也可从以下事实明显看出来:约瑟因此把他们带回到自己这里,使他们对自己所行的事思考了一段时间;然后,他表明自己是谁,也就是把自己与他们联结起来。
  

新耶路撒冷教义之信仰篇 #60

Faith60.下一

Faith60.下一章(启示录13章)论述了龙的两个兽,只见一个从海中上来(13:1-10),一个从地中上来(13:11-18)。它们是龙的兽,这一点从该章第2,4节和11节明显看出来。第一个兽表示与仁分离之信,是在取自属世人的对它的确认方面的;另一个兽也表示与仁分离之信,是在取自圣言的对它的确认,也就是对真理的歪曲方面的。由于对这些经文的解释就反映了那些处于这信之人的推理路线,并且详细阐述它们会过于冗长,所以我在此略过,只解释最后一节,即:

凡有聪明的,可以算计兽的数目,因为这是人的数目。他的数目是六百六十六。(启示录13:18)

“凡有聪明的,可以算计兽的数目”表示那些被光照的人要检查取自圣言的对这信的确认的性质;“因为这是人的数目”表示这些确认的性质就是自我聪明的性质,或说这些确认与自我聪明具有相同的性质;“他的数目是六百六十六”表示圣言的一切真理都被歪曲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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