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5614.“如今已经去回两次了”表属灵生命,无论外层还是内层,都早已得到恢复。这从“去”和“两次”的含义清楚可知。“去”是指存活,如前所述(5605节),故“回”是指存活的随后阶段,因为他们去埃及是为了给自己获得谷子;“谷”表示由属灵生命所产生的真理之良善。“两次”因与生命有关,故表示外层生命和内层生命。他们第一次所得来的谷子表示外层生命,也就是属世层里面的生命,因为如前一章所解释的,他们还没有居间层;而他们这次所得来的“谷”表示内层生命,因为他们现在与便雅悯同在,而便雅悯就是居间层,如本章和下一章所解释的。正因如此,“如今已经去回两次了”表示属灵生命,无论外层还是内层。
所表示的是这些事物,这一点在丝毫不知道属灵之物的人看来尤其显得奇怪;因为“去回两次”似乎与所表示的属灵生命毫无瓜葛;但这的确是这些话的内义。若你愿相信,处于良善之人的内层思维本身理解这灵义,因为内层思维处在内义那个层次上,尽管此人自己在活在肉身期间对此一无所知。事实上,处在其内层思维那个层次上的内义或灵义在他不知道的情况下降至由他的感官所形成的物质观念。这些观念的形成依赖于时间和空间,依赖于存在于世上的那类事物,因此他并不清楚他的内层思维具有这种性质。因为他的内层思维就像天使的思维,他的灵与天使同住。
处于良善之人的思维与内义是一致的,这一点可从以下事实看出来:当死后进入天堂时,他无需学习就立刻知道内义;如果在世时他的内层思维没有处在内义那个层次上,这将是绝无可能的。它处在内义这个层次上的原因是,属灵事物与属世事物之间存在一种对应关系,并且这种对应关系具有这样的性质:甚至连最小的事物也无不具有对应关系。因此,由于处于良善之人的内层或理性心智在灵界,他的外层或属灵心智在自然界,所以其心智的这两个部分必都在思考。只是他的内层思维在属灵层面进行思考,而他的外层心智在属世层面进行思考;属灵之物降至属世之物,这二者通过对应行如一体。
人的内层心智,其思维观念被称为理性概念,可称作非物质观念;该心智在进行思考时,并不依赖于任何语言的话语,因而也不依赖于任何属世形式。凡能反思这些事的人都能看出这一点,因为他能在一瞬间思考他用一个小时通过包括众多细节的概述都难以述说出来的东西。这些思维观念都是属灵的,并且当圣言正在被阅读时,与灵义或内义没有本质上的不同。即便如此,此人却完全没有意识到这一点,因为如前所述,这些属灵观念流入属世层,并呈现在属世观念里面,以致属灵观念没有显现;除非人已接受教导,否则他会以为属灵层若不像属世层就不存在;事实上,他在灵里思考的方式,与他在肉身中说话没什么不同。这就是属世层遮藏属灵层的方式。
Faith35.之所以说普遍概念或形式上的基督信仰,是因为这是信仰的普遍原则;信仰的普遍原则必存在于信仰的一切事物中,无论总体还是细节。这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神在位格和本质上都为一,三位一体在祂里面,主就是这位神。这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若非主降世,没有人能得救。这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主降世是为了将地狱从人那里移走;祂通过与地狱争战,以及对它的胜利而移走它;因此,祂征服地狱,把它归入秩序,并使它服从祂自己。这也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主降世是为了荣耀祂在世上所取的人身,也就是为了把它与作为其源头的神性合一;因此,祂使被祂征服的地狱永远保持在秩序中,并服从祂自己。由于若不通过试探,甚至直到终极试探,也就是十字架受难,这些目的或异能就无法实现,所以祂也承受了这种终极试探。这些就是关于主的基督信仰的普遍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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