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5222.“法老的灵烦乱”表混乱。这从“灵烦乱”的含义清楚可知,“灵烦乱”是指被置于混乱中。此处的“灵”,如在别处圣言几次所提到的那样,表示人的内层情感和思维,它们也构成他的灵。古人称这些东西为灵;但他们所说的灵特指肉身死后还会活着的内层人;而如今在这层意义所说的“灵”是指纯粹的思维,这种思维除了它所在的肉身外,没有任何主体。
这种不同理解的原因在于,人们不再相信内层人才是一个人的真正自我,或说这个人自己。确切地说,他们以为一般人称之为灵魂或灵的内层人是纯粹的思维,这思维没有适合它的一个主体。因此,他们以为,它既是没有一个主体的思维,那么在肉身死后,就会像某种空气或火焰般的东西那样消散。这就是如今人们对“灵”的理解,如当经上说“灵里烦乱”、“灵里悲伤”、“灵里欢喜”、“灵里快乐”时的情形。而事实上,正是内层人本身被称为灵,并且烦乱、悲伤、欢喜、快乐。这内层人尽管不为肉眼所见,却存在于一个完整的人形里面,就在思维所居之处。
Faith64.(2)那些处于与仁分离之信的人由圣言中的“山羊”来表示,这一点可从最后的审判和那些被施行最后审判的人来说明。最后的审判只施行在那些外在是道德的,但内在不是属灵的,或几乎不属灵的人身上。至于那些外在和内在都是邪恶的人,他们早在最后的审判之前就已经被投入地狱;而那些外在和内在都属灵的人早在最后的审判之前就已经被提入天堂。最后的审判既不施行在天堂里的人身上,也不施行在地狱里的人身上,而是施行在那些居于天堂和地狱的中间,并在那里为自己制造幻想天堂的人身上。
最后的审判只施行在这些人身上,这一点可见于《最后的审判》(59, 70节)这本小册子;《最后的审判续》(16–19节)则有进一步的相关信息,这本小册子论述了对新教教徒的审判。这些章节说明,那些在生活和教义上都处于与仁分离之信的人被投入地狱,而那些仅在教义上处于这信,在生活上处于仁爱的人则被提入天堂。由此明显可知,马太福音25章,就是主谈论最后审判的地方所提到的“山羊”和“绵羊”只表示这些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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