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4646.创世记36:9-14.以下这些是西珥山以东始祖以扫的后代。这些是以扫众子的名字:以利法是以扫的妻子亚大的儿子,流珥是以扫的妻子巴实抹的儿子。以利法的儿子是提幔、阿抹、洗玻、迦坦、基纳斯。亭纳是以扫儿子以利法的妾,她给以利法生了亚玛力。以上这些是以扫的妻子亚大的子孙。这些是流珥的儿子:拿哈、谢拉、沙玛、米撒。这些是以扫妻子巴实抹的子孙。这些是以扫的妻子,祭便的孙女、亚拿的女儿阿何利巴玛的儿子,她给以扫生了耶乌施、雅兰、可拉。
“以下这些是西珥山以东始祖以扫的后代”表神性属世良善里面的衍生物,“以东始祖”表其它良善所源自的神性良善,“西珥山”表在良善的真理方面。“这些是以扫众子的名字”表这些衍生物的性质。“以利法是以扫的妻子亚大的儿子,流珥是以扫的妻子巴实抹的儿子”表出于良善与真理的婚姻的这些衍生物的状态。 “以利法的儿子是提幔、阿抹、洗玻、迦坦、基纳斯”表良善的第一代衍生物。“亭纳是以扫儿子以利法的妾”表服务于它们的事物。“她给以利法生了亚玛力”表感官性质的衍生物。“以上这些是以扫的妻子亚大的子孙”表第二代衍生物。“这些是流珥的儿子:拿哈、谢拉、沙玛、米撒。这些是以扫妻子巴实抹的子孙”表第三代衍生物。“这些是以扫的妻子,祭便的孙女、亚拿的女儿阿何利巴玛的儿子,她给以扫生了耶乌施、雅兰、可拉”表之后的衍生物。
Faith60.下一章(启示录13章)论述了龙的两个兽,只见一个从海中上来(13:1-10),一个从地中上来(13:11-18)。它们是龙的兽,这一点从该章第2,4节和11节明显看出来。第一个兽表示与仁分离之信,是在取自属世人的对它的确认方面的;另一个兽也表示与仁分离之信,是在取自圣言的对它的确认,也就是对真理的歪曲方面的。由于对这些经文的解释就反映了那些处于这信之人的推理路线,并且详细阐述它们会过于冗长,所以我在此略过,只解释最后一节,即:
凡有聪明的,可以算计兽的数目,因为这是人的数目。他的数目是六百六十六。(启示录13:18)
“凡有聪明的,可以算计兽的数目”表示那些被光照的人要检查取自圣言的对这信的确认的性质;“因为这是人的数目”表示这些确认的性质就是自我聪明的性质,或说这些确认与自我聪明具有相同的性质;“他的数目是六百六十六”表示圣言的一切真理都被歪曲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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