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属天的奥秘 #4366

4366.“以扫说,

4366.“以扫说,兄弟啊,我的已经够了,你的仍归你吧”表默示接受,以便祂能以这种方式注入对从真理发展而来的良善的情感。这从拒绝接受所给予的事物清楚可知,因为这种拒绝暗示了愿意收下它,但以扫仍旧接受了。人拒绝,同时又接受所给予的事物,有时目的是为了使情感能被注入。这种情感也通过这种拒绝而增长,因而从思想良善发展到意愿良善。主在属灵生活上引领人所凭借的事物,和人在日常生活中用来引导别人的事物差不多。在日常生活中,拒绝接受通常是为了给予者能出于情感行事;因而不仅仅出于思维,还出于意愿行事。因为如果所给予的未被接纳,所怀的目的就落空了。因此,这个目的会敦促给予者更热切地思想它,从而发自内心意愿它
这种事在属灵生活中不如在日常生活中明显,原因在于:良善与真理正在里面结合的人,也就是正在重生的人很少;而且,正在重生的少数人没有反思这种事;也不能反思,事实上,他们并不知道何为属灵良善,因为他们不知道何为仁爱,何为真正意义上的邻舍。他们因不知道这些事,也就无法对属于信仰的真理拥有任何内在概念。此外,他们将属灵生活与日常生活分开了,并且分得那么远,以致他们不敢通过日常生活来推断有关属灵生活的任何观点。他们完全不知道以下事实:这二者是相对应的,并且属灵生活就体现在日常生活中;有些人甚至不允许进行这样的对比。而这个问题的实际情况却是,不通过属于日常生活的事物就无法获得属灵生活的概念。因此,一旦日常生活被夺走,属灵生活就会陷入虚无,直到最终人们不再相信它的存在。这一点从以下事实明显看出来:人们不再相信灵人与天使如世人那样彼此交往,或相互交谈,也像世人那样彼此推理高尚和得体之事,推理公义和公平,良善和真理,只是方式更加完美;他们更不相信灵人和天使能看见、听见、互相探索、联结成各个社群并共同生活,以及许多其它类似的事。

新耶路撒冷教义之信仰篇 #35

Faith35.之所

Faith35.之所以说普遍概念或形式上的基督信仰,是因为这是信仰的普遍原则;信仰的普遍原则必存在于信仰的一切事物中,无论总体还是细节。这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神在位格和本质上都为一,三位一体在祂里面,主就是这位神。这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若非主降世,没有人能得救。这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主降世是为了将地狱从人那里移走;祂通过与地狱争战,以及对它的胜利而移走它;因此,祂征服地狱,把它归入秩序,并使它服从祂自己。这也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主降世是为了荣耀祂在世上所取的人身,也就是为了把它与作为其源头的神性合一;因此,祂使被祂征服的地狱永远保持在秩序中,并服从祂自己。由于若不通过试探,甚至直到终极试探,也就是十字架受难,这些目的或异能就无法实现,所以祂也承受了这种终极试探。这些就是关于主的基督信仰的普遍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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