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4138.“击鼓、弹竖琴”表在属灵良善方面,也就是说,(出于自我思想)它原以为自己在属灵良善方面会处于的状态。这从以下事实清楚可知:“鼓”和“竖琴”论及良善,不过是论及属灵的良善,这一点从圣言中的许多经文可以看出来。属灵良善就是那被称作信之良善的,是仁;而属天良善则是那称作爱之良善的,是对主之爱。主在天上有两个国度,其中一个被称作祂的属天国度,那些处于对主之爱的人就在这个国度;另一个被称作祂的属灵国度,那些处于对邻之仁的人就在这个国度。这两个国度彼此截然不同,互相分离,然而在天上却行如一体,并构成一体。关于这两个截然不同、互相分离的属天和属灵国度,可参看前面频繁所述。
很早以前的教会都会用到各种各样的乐器,如鼓、弦乐器、管乐器、竖琴、十弦乐器和许多其它乐器。其中一些乐器属于与属天事物有关的那一类,有些则属于与属灵事物有关的那一类。当这些乐器在圣言中被提及时,它们就含有这类属天或属灵事物,以至于一提到乐器就能知道所论述的是哪种良善,是属灵良善还是属天良善。鼓和竖琴就属于与属灵事物有关的那一类,故此处才说“在属灵良善方面”。“竖琴”论及属灵事物,弦乐器表示属灵事物,而管乐器,或吹奏乐器则表示属天事物(参看418-420节)。
Faith60.下一章(启示录13章)论述了龙的两个兽,只见一个从海中上来(13:1-10),一个从地中上来(13:11-18)。它们是龙的兽,这一点从该章第2,4节和11节明显看出来。第一个兽表示与仁分离之信,是在取自属世人的对它的确认方面的;另一个兽也表示与仁分离之信,是在取自圣言的对它的确认,也就是对真理的歪曲方面的。由于对这些经文的解释就反映了那些处于这信之人的推理路线,并且详细阐述它们会过于冗长,所以我在此略过,只解释最后一节,即:
凡有聪明的,可以算计兽的数目,因为这是人的数目。他的数目是六百六十六。(启示录13:18)
“凡有聪明的,可以算计兽的数目”表示那些被光照的人要检查取自圣言的对这信的确认的性质;“因为这是人的数目”表示这些确认的性质就是自我聪明的性质,或说这些确认与自我聪明具有相同的性质;“他的数目是六百六十六”表示圣言的一切真理都被歪曲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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