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379.这些话表示这类事物,这一点从前文(373-377节)和以下事实清楚可知:“受咒诅”就是疏远良善,如前所示(245节)。因为正是罪孽和可憎的事,或仇恨使人疏远,只往下看,也就是只看肉体和世俗事物,因而只看属地狱的事物。当仁被逐出并灭绝时,这种事就会发生,因为在这种情况下,联结主与人的纽带被切断。唯独仁,或爱和怜悯将两者联结起来。无仁之信永远不会进行联结,因为这不是信,而是纯粹的知识;就连地狱团伙也能掌握纯粹的知识,他们能利用这些知识来狡猾地欺骗善人,并伪装成光明天使。极其恶毒的传道人有时也习惯这样做;他们热情讲道,这种热情看似虔诚的表现,但其实只是挂在嘴上而已。谁会如此缺乏判断力,以至于相信唯独记忆中的信,或由此产生的想法能成就什么事?凭亲身经验,谁都知道,如果一个人的话或同意不是出自他的意愿或意图,无论它们是何性质,都没有人会在乎它们。正是意愿或意图使它们成为可悦纳的,并将人与人联结起来。真正为人的,是意愿,而不是他所不愿的想法或言语。人从意愿获得具体的性质和性情,因为打动他的是意愿。如果人的思维是良善,那么信的本质要素,也就是仁爱,就包含在他的思维中,因为行善的意愿就在它里面。但是,如果他声称他的思维是良善,却生活邪恶,那么他的意愿只能是邪恶的意愿,因此信并不存在。
Faith60.下一章(启示录13章)论述了龙的两个兽,只见一个从海中上来(13:1-10),一个从地中上来(13:11-18)。它们是龙的兽,这一点从该章第2,4节和11节明显看出来。第一个兽表示与仁分离之信,是在取自属世人的对它的确认方面的;另一个兽也表示与仁分离之信,是在取自圣言的对它的确认,也就是对真理的歪曲方面的。由于对这些经文的解释就反映了那些处于这信之人的推理路线,并且详细阐述它们会过于冗长,所以我在此略过,只解释最后一节,即:
凡有聪明的,可以算计兽的数目,因为这是人的数目。他的数目是六百六十六。(启示录13:18)
“凡有聪明的,可以算计兽的数目”表示那些被光照的人要检查取自圣言的对这信的确认的性质;“因为这是人的数目”表示这些确认的性质就是自我聪明的性质,或说这些确认与自我聪明具有相同的性质;“他的数目是六百六十六”表示圣言的一切真理都被歪曲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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