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属天的奥秘 #3536

3536.“他母亲就

3536.“他母亲就照他父亲所爱的作成美味”表示可喜却不可取的事物。这从利百加的代表和“美味”的含义清楚可知:“利百加”,即此处的“母亲”,是指真理方面的神性理性;“美味”是指属于真理的愉悦事物,如前所述(3502节)。此处提到的可喜事物之所以不可取,是因为它们不是来自“以扫的野味”,也就是说,不是来自纯正良善的真理(3501节),而是来自羊群里的母山羊羔,也就是来自家生良善的真理(3518, 3519节)。至于这一切意味着什么,这从前面的阐述(3502, 3512, 3518, 3519节)清楚看出来。

新耶路撒冷教义之信仰篇 #35

Faith35.之所

Faith35.之所以说普遍概念或形式上的基督信仰,是因为这是信仰的普遍原则;信仰的普遍原则必存在于信仰的一切事物中,无论总体还是细节。这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神在位格和本质上都为一,三位一体在祂里面,主就是这位神。这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若非主降世,没有人能得救。这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主降世是为了将地狱从人那里移走;祂通过与地狱争战,以及对它的胜利而移走它;因此,祂征服地狱,把它归入秩序,并使它服从祂自己。这也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主降世是为了荣耀祂在世上所取的人身,也就是为了把它与作为其源头的神性合一;因此,祂使被祂征服的地狱永远保持在秩序中,并服从祂自己。由于若不通过试探,甚至直到终极试探,也就是十字架受难,这些目的或异能就无法实现,所以祂也承受了这种终极试探。这些就是关于主的基督信仰的普遍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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