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3464.“将他们挖井的事告诉他,对他说,我们找到水了”表示通过这些事物或教义所获得的内层真理。这从“井”和“水”的含义清楚可知:“井”是指圣言(3424节);“水”是指真理(2702节),也就是取自圣言的真理。因此,“将他们挖井的事告诉他”表示关于圣言,就是教义事物的源头;“对他说,我们找到水了”表示它们,即教义事物包含内层真理。如前所述(3451-3452节),取自圣言字义的一切教义事物都包含内层真理,因为圣言的字义就像一口有水的井,其中的每一个事物都有一个内义,这内义也存在于取自圣言的教义事物中。
至于取自圣言字义的教义事物,情况是这样:当一个人拥有它们,同时照之生活时,一种对应关系就存在于他自己里面。因为当他意识到外层真理时,与他同在的天使就意识到内层真理;他以这种方式通过教义事物与天堂相通,但这取决于他生活中的良善。例如,在领受圣餐时,如果他简单地出于“这是我的身体,这是我的血”这句话来思想主,那么与他同在的天使就会思想对主之爱和对邻之仁;因为对主之爱对应于主的身体和饼,而对邻之仁对应于血和酒(1798, 2165, 2177, 2187节)。由于这种对应关系的存在,一种情感就从天堂通过天使流入那时这个人所处的神圣状态,他照着他生活中的良善来接受这情感。
事实上,天使们与每个人一起住在他生命的情感中,因而住在对他生活所依照的教义事物的情感中,从不住在与他的生活不一致的教义事物中。如果他的生活与教义事物不一致,如他的情感是利用教义事物为自己获取地位和财富,那么在这种情况下,天使就会退离,地狱灵则住在这情感中。这些恶灵要么向他灌输对支持自我和世界的教义事物的确认,从而灌输一种虚假说服,或一种说服性信仰(这种虚假说服,或说服性信仰是这样:他根本不关心一件事是真还是假,只要人们的注意力被引向他自己,或它能迷惑其他人的心智即可),要么就夺走一切信,在这种情况下,挂在他嘴上的教义只是这些爱之火所激发和调制的声音而已。
Faith35.之所以说普遍概念或形式上的基督信仰,是因为这是信仰的普遍原则;信仰的普遍原则必存在于信仰的一切事物中,无论总体还是细节。这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神在位格和本质上都为一,三位一体在祂里面,主就是这位神。这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若非主降世,没有人能得救。这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主降世是为了将地狱从人那里移走;祂通过与地狱争战,以及对它的胜利而移走它;因此,祂征服地狱,把它归入秩序,并使它服从祂自己。这也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主降世是为了荣耀祂在世上所取的人身,也就是为了把它与作为其源头的神性合一;因此,祂使被祂征服的地狱永远保持在秩序中,并服从祂自己。由于若不通过试探,甚至直到终极试探,也就是十字架受难,这些目的或异能就无法实现,所以祂也承受了这种终极试探。这些就是关于主的基督信仰的普遍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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