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3459.“彼此起誓”表示在那些处于真理之良善的人当中的确认。这从“起誓”和“彼此”的含义清楚可知:“起誓”或“誓言”是指确认(2842, 3037, 3375节);“彼此”(a man with his brother,直译:人和他的弟兄)是指真理之良善,或也可说,那些处于这种良善的人。“(男)人”表示真理(参看265, 749, 1007, 3134, 3309节);“弟兄”表示良善(2360节);至于什么是真理之良善,可参看前文(3295, 3332节)。处于这种良善的,是那些在此由亚比米勒,或非利士人来代表的人,亚比米勒是非利士人的王,也就是那些视信为教会的本质,将它置于仁之上的人。像这样的人只处于真理之良善,因为他们只从圣言提取并收集与信,因而与真理有关的一切,几乎看不到与良善,因而与生活有关的任何东西。结果,他们确认或强化信之教义事物,而不是任何仁之教义事物。他们在行善时,是出于信之教义事物来行的;由此产生的良善就被称为真理之良善。
主与那些处于这种良善的人结合,不像与那些处于仁之良善的人结合那样紧密,因为爱和仁是属灵的结合,但信不是,除非它通过爱和仁来作工。正因如此,经上没有说他们“与以撒立约”,而是说他们“彼此起誓”;因为“约”论及良善,也就是爱与仁之良善;而“誓言”论及真理,也就是信之真理(3375节)。“筵席”所表示的“住在一起”(3456节)也论及那些处于真理之良善的人。我从来世像他们这样的人那里得知,他们与那些处于仁之良善的人分开了。与前者相比,后者与主结合得更紧密,因为前者的良善可以说是硬的,缺乏弹性,不弯曲,胸襟狭窄,不易沟通,因而不在天堂,而是在天堂的门槛上。
Faith60.下一章(启示录13章)论述了龙的两个兽,只见一个从海中上来(13:1-10),一个从地中上来(13:11-18)。它们是龙的兽,这一点从该章第2,4节和11节明显看出来。第一个兽表示与仁分离之信,是在取自属世人的对它的确认方面的;另一个兽也表示与仁分离之信,是在取自圣言的对它的确认,也就是对真理的歪曲方面的。由于对这些经文的解释就反映了那些处于这信之人的推理路线,并且详细阐述它们会过于冗长,所以我在此略过,只解释最后一节,即:
凡有聪明的,可以算计兽的数目,因为这是人的数目。他的数目是六百六十六。(启示录13:18)
“凡有聪明的,可以算计兽的数目”表示那些被光照的人要检查取自圣言的对这信的确认的性质;“因为这是人的数目”表示这些确认的性质就是自我聪明的性质,或说这些确认与自我聪明具有相同的性质;“他的数目是六百六十六”表示圣言的一切真理都被歪曲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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