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3423.创世记26:19-21.以撒的仆人在山谷中挖井,在那里找到一口活水井。基拉耳的牧人与以撒的牧人争竞,说,这水是我们的。他就给那井起名叫埃色,因为他们和他相争。他们又挖了一口井,又为这井争竞;他就给这井起名叫西提拿。
“以撒的仆人在山谷中挖井,在那里找到了一口活水井”表示含有内义在里面的字义上的圣言或圣言的字义;“基拉耳的牧人与以撒的牧人争竞”表示(教义的)教导者看不见它里面的任何内义,因为内义与字义似乎对立;“说,这水是我们的”表示他们拥有真理;“他就给那井起名叫埃色,因为他们和他相争”表示出于这些原因,以及反对这些人或教导者的其它原因,还出于除此之外的其它原因而否认;“他们又挖了一口井,又为这井争竞”表示圣言是否有内义;“他就给这井起名叫西提拿”表示它们(争论)的性质或品质。
Faith60.下一章(启示录13章)论述了龙的两个兽,只见一个从海中上来(13:1-10),一个从地中上来(13:11-18)。它们是龙的兽,这一点从该章第2,4节和11节明显看出来。第一个兽表示与仁分离之信,是在取自属世人的对它的确认方面的;另一个兽也表示与仁分离之信,是在取自圣言的对它的确认,也就是对真理的歪曲方面的。由于对这些经文的解释就反映了那些处于这信之人的推理路线,并且详细阐述它们会过于冗长,所以我在此略过,只解释最后一节,即:
凡有聪明的,可以算计兽的数目,因为这是人的数目。他的数目是六百六十六。(启示录13:18)
“凡有聪明的,可以算计兽的数目”表示那些被光照的人要检查取自圣言的对这信的确认的性质;“因为这是人的数目”表示这些确认的性质就是自我聪明的性质,或说这些确认与自我聪明具有相同的性质;“他的数目是六百六十六”表示圣言的一切真理都被歪曲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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