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3421.“叫它们的名字”表示它们的性质或品质。这从“叫名字”的含义清楚可知,“叫名字”是指性质或品质(参看144, 145, 1754, 1896, 2009, 2724, 3006, 3237节)。由于“叫名字”或名字表示性质或品质,所以就圣言的内义而言,只是“叫”(或“称”)而没有提名字,表示具有某种具体性质或品质;如以赛亚书:
雅各家啊,听这话吧,那称为以色列名下、从犹大的水中出来的。因为他们以圣城自称,又倚靠以色列的神。(以赛亚书48:1-2)
此处“以圣城自称”表示具有某种具体性质或品质。路加福音:
看哪,你要在子宫里怀孕,生一个儿子,要给祂起名叫耶稣。祂要为大,称为至高者的儿子。(路加福音1:31-32)
“称为至高者的儿子”表示存在,即祂的本质存在。
Faith64.(2)那些处于与仁分离之信的人由圣言中的“山羊”来表示,这一点可从最后的审判和那些被施行最后审判的人来说明。最后的审判只施行在那些外在是道德的,但内在不是属灵的,或几乎不属灵的人身上。至于那些外在和内在都是邪恶的人,他们早在最后的审判之前就已经被投入地狱;而那些外在和内在都属灵的人早在最后的审判之前就已经被提入天堂。最后的审判既不施行在天堂里的人身上,也不施行在地狱里的人身上,而是施行在那些居于天堂和地狱的中间,并在那里为自己制造幻想天堂的人身上。
最后的审判只施行在这些人身上,这一点可见于《最后的审判》(59, 70节)这本小册子;《最后的审判续》(16–19节)则有进一步的相关信息,这本小册子论述了对新教教徒的审判。这些章节说明,那些在生活和教义上都处于与仁分离之信的人被投入地狱,而那些仅在教义上处于这信,在生活上处于仁爱的人则被提入天堂。由此明显可知,马太福音25章,就是主谈论最后审判的地方所提到的“山羊”和“绵羊”只表示这些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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