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3421.“叫它们的名字”表示它们的性质或品质。这从“叫名字”的含义清楚可知,“叫名字”是指性质或品质(参看144, 145, 1754, 1896, 2009, 2724, 3006, 3237节)。由于“叫名字”或名字表示性质或品质,所以就圣言的内义而言,只是“叫”(或“称”)而没有提名字,表示具有某种具体性质或品质;如以赛亚书:
雅各家啊,听这话吧,那称为以色列名下、从犹大的水中出来的。因为他们以圣城自称,又倚靠以色列的神。(以赛亚书48:1-2)
此处“以圣城自称”表示具有某种具体性质或品质。路加福音:
看哪,你要在子宫里怀孕,生一个儿子,要给祂起名叫耶稣。祂要为大,称为至高者的儿子。(路加福音1:31-32)
“称为至高者的儿子”表示存在,即祂的本质存在。
Faith15.这个顺序就像意愿的一切通过理解力进入身体行为的顺序。没有理解力,意愿不会从自己产生任何东西;没有意愿,理解力也不会从自己产生任何东西。为叫某种东西可以存在,两者必须联合行动。或也可说:属于意愿的情感若不通过属于理解力的思维,就不会从自己产生任何东西,反之亦然;为叫某种东西可以存在,它们必须联合行动。请认真想一想:若从思维中拿走属于某种爱的一切情感,你还能思考吗?若从情感中拿走一切思维,你还能被任何东西打动吗?或也可说,若从思维中拿走情感,你还能说话吗?若从情感中拿走思维或理解力,你还能做什么?仁与信也是如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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