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3413.“用尘土把它们填满了”表示通过尘世事物,也就是通过自我之爱和财富之爱。这从“尘土”的含义清楚可知,“尘土”是指某种尘世事物(249节)。意思是这样:那些被称为“非利士人”的人,也就是那些不关心生活,而是关心教义的人通过尘世之爱,也就是自我之爱和财富之爱抹除内层真理;他们因这些爱而被称为“未受割礼的”(2039, 2049, 2056, 2632节)。事实上,那些处于这些爱的人不能不“用尘土把亚伯拉罕的井填满”,也就是通过尘世事物抹除圣言的内层真理,因为这些爱决不能使他们看见属灵事物,也就是属于来自主的真理之光的事物。自我之爱和财富之爱产生黑暗,这黑暗熄灭这光,因为如刚才所述(3412节),来自主的真理之光一靠近,那些只关心教义,不关心生活的人就会陷入完全的黑暗和愚蠢,或说突然一片空白,完全失明。事实上,他们甚至发怒,并竭尽全力以各种方式毁掉真理。自我之爱和财富之爱具有这种性质:它们不能忍受来自神性的任何真理接近它们。然而,这些人却能因以下事实而夸耀和吹嘘自己:他们知道真理;甚至出于一种表面的热情宣扬它们。然而,它却是那些点燃并激发他们的爱之火;他们的热情纯粹是这些爱所激发的狂热。这一点从以下事实足以清楚看出来:即便真理与这些人的实际生活发生冲突,他们仍能以同样的激情或热情来宣扬它们。这些就是塞住圣言本身,也就是一切真理之源泉的尘世事物。
Faith64.(2)那些处于与仁分离之信的人由圣言中的“山羊”来表示,这一点可从最后的审判和那些被施行最后审判的人来说明。最后的审判只施行在那些外在是道德的,但内在不是属灵的,或几乎不属灵的人身上。至于那些外在和内在都是邪恶的人,他们早在最后的审判之前就已经被投入地狱;而那些外在和内在都属灵的人早在最后的审判之前就已经被提入天堂。最后的审判既不施行在天堂里的人身上,也不施行在地狱里的人身上,而是施行在那些居于天堂和地狱的中间,并在那里为自己制造幻想天堂的人身上。
最后的审判只施行在这些人身上,这一点可见于《最后的审判》(59, 70节)这本小册子;《最后的审判续》(16–19节)则有进一步的相关信息,这本小册子论述了对新教教徒的审判。这些章节说明,那些在生活和教义上都处于与仁分离之信的人被投入地狱,而那些仅在教义上处于这信,在生活上处于仁爱的人则被提入天堂。由此明显可知,马太福音25章,就是主谈论最后审判的地方所提到的“山羊”和“绵羊”只表示这些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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