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3366.创世记26:2, 3.耶和华向他显现,说,不要下埃及去;要住在我告诉你的地。你寄居在这地,我必与你同在,赐福给你,因为我要将这一切的地都赐给你和你的种,我必坚立我向你父亚伯拉罕所起的誓。
“耶和华向他显现,说”表示来自神性的思维;“不要下埃及去;要住在我告诉你的地”表示不要求助于记忆知识或事实,而是求助于理性概念或事物,当神性光照它们时,它们就是真理的表象;“你寄居在这地”表示教导;“我必与你同在”表示神性;“赐福给你”表示以这种方式就会有一个增长;“给你”表示良善;“和你的种”表示真理;“我要将这一切的地都赐给”表示属灵事物;“我必坚立我向你父亚伯拉罕所起的誓”表示由此确认。
Faith3.但一个常见的说法是,没有人能理解属灵或神学事物,因为它们是超自然的。然而,属灵真理是能被理解的,和属世真理一样;或许理解得不清晰,但一听见它们,我们仍能发觉它们是不是真的。对那些渴慕真理的人来说,这种情形尤其明显。我通过大量经历得以知道这一点。我蒙允许与没有受过教育的,头脑迟钝的,缺乏常识者或缺乏聪明的人交谈,也与那些虽出生在教会,从而听到关于主,信和仁的某些事,却陷入虚假,或沉浸于邪恶的人交谈。我蒙允许告诉他们一些智慧的奥秘,他们都明白,也都承认。然而,当时他们处于每个人都拥有的理解力之光,并因被视为聪明而感到自豪。这一切是在我与灵人交往期间发生的。这些经历使许多与我同在的人确信:属灵事物和属世事物一样是可理解的;至少当人们听见或读到它们时是能理解的;只是当人们从自己思考时,是很难理解的。属灵事物之所以能被理解,是因为在理解力方面,一个人能被提升到天堂之光,在这光中只会出现属灵事物,这些事物就是信之真理。因为天堂之光就是属灵之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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