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3094.“就说,我再为你的骆驼打水,直到它们喝完了”表示在光照属世人中的一切记忆知识或事实方面的肯定回应。这从“骆驼”和“打”,即“打水”的含义清楚可知:“骆驼”是指属世人中总体的记忆知识或事实(参看3048, 3071节);“打”,也就是说,“打水”是指教导,以及光照(参看3058, 3071节)。显然,这是一个肯定的回应,因为她说,她会这样做,也的确这样做了,也就是说,她为骆驼打了水。此处论述的光照来自真理那一方;尽管事实上,它通过真理来自良善。至于对属世人中的记忆知识或事实的光照,情况是这样:一切光照皆来自良善,因为被爱点燃的良善好比太阳的火焰,这火焰放射出热和光;而真理好比一个传送火焰之光的物体;因此,光照就来自这光。不过,来自这个源头的光如何,光照就如何。
除了真理之外,没有任何东西会接受良善;真理如何,接受就如何,因而光照也如何。因此,当光照经由真理而来时,这光照看似来自真理,仿佛是真理所固有的;而事实上,它属于良善,是良善以这种方式通过真理发光。此外,通过真理从良善而来的光照还会进一步穿透并更深地影响我们,并产生一种较低层次的对真理的情感,稍后会讨论这种情感(3096节)。天堂之光经由主的神性真理从主的神性良善而来;它因经由主人性中的神性真理而来,所以不仅抵达属天人,还抵达属灵人,以智慧和聪明光照天上的所有人。由于这就是智慧和聪明的源头,所以圣言的内义大量论述了主人性中的神性良善和神性真理。在目前的情况下,内义论述了来自良善的真理的最初光照,以及通过真理而来的良善的最初光照。
Faith60.下一章(启示录13章)论述了龙的两个兽,只见一个从海中上来(13:1-10),一个从地中上来(13:11-18)。它们是龙的兽,这一点从该章第2,4节和11节明显看出来。第一个兽表示与仁分离之信,是在取自属世人的对它的确认方面的;另一个兽也表示与仁分离之信,是在取自圣言的对它的确认,也就是对真理的歪曲方面的。由于对这些经文的解释就反映了那些处于这信之人的推理路线,并且详细阐述它们会过于冗长,所以我在此略过,只解释最后一节,即:
凡有聪明的,可以算计兽的数目,因为这是人的数目。他的数目是六百六十六。(启示录13:18)
“凡有聪明的,可以算计兽的数目”表示那些被光照的人要检查取自圣言的对这信的确认的性质;“因为这是人的数目”表示这些确认的性质就是自我聪明的性质,或说这些确认与自我聪明具有相同的性质;“他的数目是六百六十六”表示圣言的一切真理都被歪曲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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