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3009.其次:“弥赛亚”、“受膏者”、“王”和神性真理是一样的,这一点从圣言中的大量经文明显看出来,并且在前面的解释(如1672, 1728, 2015, 2069节)中已经频繁说明了。主自己在约翰福音也教导了这一点:
彼拉多就对耶稣说,那么,你是王吗?耶稣回答,你说的是,因为我就是王;我为此而生,也为此来到世界,好给真理作见证。凡属真理的人,都听我的嗓音。(约翰福音18:37)
由此清楚可知,神性真理本身是主被称为“王”的根源。王之所以受膏,因而被称为受膏者,是因为膏抹他们所用的“油”表示良善(886, 2832节)。“王”所表示的真理源于良善,因而是良善的真理;因此,王的王权代表源于神性良善的神性真理方面的主,因而代表良善在真理里面的神性婚姻;而祭司的职分代表真理在良善里面的神性婚姻。后者由“耶稣”来表示,前者由“基督”来表示。
Faith60.下一章(启示录13章)论述了龙的两个兽,只见一个从海中上来(13:1-10),一个从地中上来(13:11-18)。它们是龙的兽,这一点从该章第2,4节和11节明显看出来。第一个兽表示与仁分离之信,是在取自属世人的对它的确认方面的;另一个兽也表示与仁分离之信,是在取自圣言的对它的确认,也就是对真理的歪曲方面的。由于对这些经文的解释就反映了那些处于这信之人的推理路线,并且详细阐述它们会过于冗长,所以我在此略过,只解释最后一节,即:
凡有聪明的,可以算计兽的数目,因为这是人的数目。他的数目是六百六十六。(启示录13:18)
“凡有聪明的,可以算计兽的数目”表示那些被光照的人要检查取自圣言的对这信的确认的性质;“因为这是人的数目”表示这些确认的性质就是自我聪明的性质,或说这些确认与自我聪明具有相同的性质;“他的数目是六百六十六”表示圣言的一切真理都被歪曲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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