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2975.“在赫的儿子们眼前”表示照着他们的理解力,也就是说,照着那些属于新的属灵教会之人的理解力。这从“眼”和“赫的儿子们”的含义清楚可知:“眼”是指理解力(参看212, 2701节);“赫的儿子们”是指那些属于新的属灵教会的人(参看2913, 2928节)。前面说“亚伯拉罕在赫的儿子们耳边说”(23:16),这表示照着他们的能力(2965, 2967节)。而此处说“在赫的儿子们眼前”,这表示照着他们的理解力。第一句话意味着适合他们的意愿,第二句话意味着适合他们的理解力,因为人在这两个部分被改造。事实上,如果意愿和理解力不一致,以至于构成一体,也就是说,如果良善和真理,或也可说,仁和信(因为仁属于意愿,信属于理解力)不构成一体,那么人仍未重生。这解释了为何前面说“在赫的儿子们耳边”,而此处说“在赫的儿子们眼前”。
Faith16.这一点可通过与一棵树作比较来说明。一棵树的最初源头是一粒种子,这种子里面有一种结出果实的努力。这种努力被热激活,先生出根来,从根发出长有枝叶的幼苗或茎干,最后结出果实;结出果实的努力便以这种方式显示存在。由此明显可知,结出果实的努力不断贯穿于整个生长过程,直到它显示存在;因为如果它真的停止了,植物的生长能力就会立刻消亡。这一过程的应用是这样:树是人;他里面产生方法的努力来自在他理解力中的意愿;带有枝叶的幼苗或茎干在人里面就是工具性的方法,或说意愿进入结果所用的方法;果实,也就是树里面结出果实的努力的终极结果,在人里面就是功用;他的意愿在这些功用中显示存在。由此可见,通过理解力产生功用的意愿不断贯穿于整个过程,直到它显示存在。关于意愿和理解力,以及它们的结合,可参看《新耶路撒冷教义之生活篇》(43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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