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2915.“我在你们中间是外人,是居住者”表示他们的最初状态,尽管主不为他们所知,但仍能与他们同在。这从“亚伯拉罕”的代表和“在你们中间是外人,是居住者”的含义清楚可知:“亚伯拉罕”是指主,如前面频繁所述;“在你们中间是外人,是居住者”是指不为他们所知,但仍与他们同在。从上下文明显可知,这就是内义,因为此处论述的主题是一个新教会,本节则论述了这个教会的最初状态。该状态是这样:一开始他们都不认识主,但他们过着良善和仁爱的生活,在公众生活中公义、公平,在私人生活中正直、得体,故是主能与之同在的那种人。因为主在良善,因而在公义和公平,并由此在正直和得体中与人同在(正直包含了一切道德美德,得体只是正直所取的外在形式)。这些就是按顺序相继出现的各种良善,是主在人里面为良心,因而为聪明和智慧创造基础于其上的各个层面。然而,对那些没有处于这些良善,也就是说,这些良善不是发自内心或出于情感的人来说,天堂的种子不能植入他们,因为没有接受它的层面或任何土地,因而没有接受它的任何东西。既然天堂的种子不能植入他们,那么主就不能在那里。可以说,主照着良善存在于我们里面的程度,也就是存在于我们里面的这良善的性质而存在于我们里面。而该良善的性质取决于信之真理已经被植入,或能被植入其中的纯真、爱和仁的状态。
Faith58.在启示录第12章,经上论到那龙说:
天上现出大异象来;有一个妇人,身披日头,脚踏月亮,头戴十二星的冠冕。她怀了孩子,在生产的阵痛中疼痛呼叫。天上又现出异象来。看哪,有一条大红龙,七头十角,七头上戴着七个冠冕。他的尾巴拖拉着天上星辰的三分之一,把它们摔在地上;龙就站在那将要生产的妇人面前,等她生产之后,要吞吃她的孩子。妇人生了一个男孩子,是将来要用铁杖牧放列族的。她的孩子被提到神和祂宝座那里去了。妇人就逃到旷野,在那里有神给她预备的地方,使他们在那里养活她一千二百六十天。在天上就有了争战:米迦勒同他的使者与龙争战;龙也同它的使者去争战,他们并没有得胜;天上再没有他们的地方。龙见自己被摔在地上,就逼迫那生了儿子的妇人。于是有大鹰的两个翅膀赐给妇人,叫她能飞到旷野,到自己的地方,她在那里被养活一载二载半载,躲避那蛇的面。蛇就在妇人后面,从口中吐出水来像河一样,要使这河吞没她。地却帮助妇人,那地开口吞了那龙从口中吐出来的河。龙向妇人发怒,去与她其余的种争战,就是那守神诫命,为耶稣基督作见证的。(启示录12:1–8, 13–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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