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属天的奥秘 #2836

2836.“亚伯拉罕

2836.“亚伯拉罕给那地方起名”表示主的神性人身或人性把他们,即属灵人所带入的状态的性质。这从“起名”和“地方”的含义,以及“亚伯拉罕”的代表清楚可知:“起名”是指知道人或事物的性质(参看144, 145, 1754, 1896, 2009节);“地方”是指状态(参看1273-1277, 1376-1381, 2625节);“亚伯拉罕”是指主的神性人身或人性(参看2833节)。由此明显可知,“亚伯拉罕给那地方起名”表示主的神性人身或人性把属灵人所带入的状态的性质。前面说明,属灵人通过主的降世而得救(2661, 2716节);还说明,他们从主的神性人身或人性那里获得光照(2716节);此外,主规定,那些拥有仁之信,也就是拥有仁爱的人应当得救,如本节继续所说的。这就是本节这些话所表示的状态。

新耶路撒冷教义之信仰篇 #35

Faith35.之所

Faith35.之所以说普遍概念或形式上的基督信仰,是因为这是信仰的普遍原则;信仰的普遍原则必存在于信仰的一切事物中,无论总体还是细节。这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神在位格和本质上都为一,三位一体在祂里面,主就是这位神。这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若非主降世,没有人能得救。这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主降世是为了将地狱从人那里移走;祂通过与地狱争战,以及对它的胜利而移走它;因此,祂征服地狱,把它归入秩序,并使它服从祂自己。这也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主降世是为了荣耀祂在世上所取的人身,也就是为了把它与作为其源头的神性合一;因此,祂使被祂征服的地狱永远保持在秩序中,并服从祂自己。由于若不通过试探,甚至直到终极试探,也就是十字架受难,这些目的或异能就无法实现,所以祂也承受了这种终极试探。这些就是关于主的基督信仰的普遍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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