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2822.“说,亚伯拉罕,亚伯拉罕;他说,我在这里”表示试探之后,理性的神性良善所感知到的安慰。这从“说”的含义清楚可知,在圣言的历史部分,“说”是指感知,如前面频繁所述。此处它之所以是指理性的神性良善里面的感知,是因为“亚伯拉罕”在此表示主的理性,换句话说,祂的人身或人性的神性良善。至于理性的神性良善里面的感知是什么,这无法解释清楚,因为在能对它作出任何解释之前,必须先知道许多不同概念,从中形成对主的神性人身或人性的一个观念。在没有形成这样一个观念之前,所解释的一切要点都会陷入要么空虚,要么模糊的观念中;而这些观念要么扭曲真理,要么把它们带到不一致的观念当中,让它们变得荒谬。
本节论述的主题是主经历试探后的第一个状态,这是一种安慰的状态。这解释了为何现在经上没有再用“神”这个名,而是提到“耶和华”,因为当论述真理时,经上就用“神”这个名;但当论述安慰所来自的良善时,经上就用“耶和华”(2769节)。试探之后的所有安慰都被注入良善,因为良善是一切喜乐的源头;这喜乐从良善转入真理。因此,“亚伯拉罕”在此表示理性的神性良善,在其它地方,尤其当“耶和华”这个名出现在同一节时,也一样。
Faith60.下一章(启示录13章)论述了龙的两个兽,只见一个从海中上来(13:1-10),一个从地中上来(13:11-18)。它们是龙的兽,这一点从该章第2,4节和11节明显看出来。第一个兽表示与仁分离之信,是在取自属世人的对它的确认方面的;另一个兽也表示与仁分离之信,是在取自圣言的对它的确认,也就是对真理的歪曲方面的。由于对这些经文的解释就反映了那些处于这信之人的推理路线,并且详细阐述它们会过于冗长,所以我在此略过,只解释最后一节,即:
凡有聪明的,可以算计兽的数目,因为这是人的数目。他的数目是六百六十六。(启示录13:18)
“凡有聪明的,可以算计兽的数目”表示那些被光照的人要检查取自圣言的对这信的确认的性质;“因为这是人的数目”表示这些确认的性质就是自我聪明的性质,或说这些确认与自我聪明具有相同的性质;“他的数目是六百六十六”表示圣言的一切真理都被歪曲了。
目录章节
目录章节
目录章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