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属天的奥秘 #2769

2769.“对他说,

2769.“对他说,亚伯拉罕”表示主从神性真理获得的感知。这从“说”的含义和“亚伯拉罕”的代表清楚可知:在圣言的历史部分,“说”是指感知(参看1898, 1919, 2080, 2619节);“亚伯拉罕”是指主。这种感知来自神性真理,这一点从以下事实可以看出来,即:经上用的是“神”这个名,而不是“耶和华”。因为在圣言中,凡论述真理的地方,经上都用“神”这个名;凡论述良善的地方,经上都用“耶和华”这个名(参看2586节)。这解释了为何在本节和接下来的几节,直至11节,经上用的是“神”这个名,因为这几节论述的主题是试探;而在11节和随后几节,经上用的是“耶和华”这个名,因为这几节论述的主题是释放。一切试探和定罪都来自真理,或说真理是它们的源头;而一切释放和拯救都来自良善,或说良善是它们的源头。真理定人的罪,良善拯救人(参看1685, 2258, 2335节)。

新耶路撒冷教义之信仰篇 #60

Faith60.下一

Faith60.下一章(启示录13章)论述了龙的两个兽,只见一个从海中上来(13:1-10),一个从地中上来(13:11-18)。它们是龙的兽,这一点从该章第2,4节和11节明显看出来。第一个兽表示与仁分离之信,是在取自属世人的对它的确认方面的;另一个兽也表示与仁分离之信,是在取自圣言的对它的确认,也就是对真理的歪曲方面的。由于对这些经文的解释就反映了那些处于这信之人的推理路线,并且详细阐述它们会过于冗长,所以我在此略过,只解释最后一节,即:

凡有聪明的,可以算计兽的数目,因为这是人的数目。他的数目是六百六十六。(启示录13:18)

“凡有聪明的,可以算计兽的数目”表示那些被光照的人要检查取自圣言的对这信的确认的性质;“因为这是人的数目”表示这些确认的性质就是自我聪明的性质,或说这些确认与自我聪明具有相同的性质;“他的数目是六百六十六”表示圣言的一切真理都被歪曲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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