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2367.至于“屋檐的荫下”表示在对那良善的笼统、模糊的感知里面,情况是这样:对人,甚至重生的人来说,对良善与真理的感知是非常模糊的;处于外在敬拜的人,如此处“罗得”所代表的那种人尤其如此。而当一个人专注于肉体事物,也就是活在肉身时,他的情感和他的感知一样,也是极其笼统、因而极其模糊的,无论他多么以为它们并非如此。每一个细微的情感,甚至构成其感知的每一个观念里面都有无数元素,但每种情感和感知在他看来就像一个简单的整体。蒙主的神性怜悯,等到论述情感和观念时再讨论这一点(3078, 3189, 4005节)。有时,人是能通过反思检查并描述他里面的少量元素的;但还有不计其数,事实上无数其它元素是看不见的。只要他活在肉身,这些看不见的元素就永远不会,也不能进入他的意识;不过,一旦一切肉体和世俗事物熄灭,它们就变得可见了。
这一点从以下事实足以清楚看出来:当一个处于爱与仁之良善的人进入来世时,他就从模糊的生命进入更清晰的生命,如同从黑夜进入白昼。他进入主的天堂到何等程度,就进入越来越清晰的光到何等程度,直到抵达天使所在的光,就是无法形容的聪明和智慧之光。与这光相比,世人所在的光就是黑暗。这就是为何此处说他们“来到他屋檐的荫下”,这句话的意思是,罗得所代表的人住在其模糊、笼统的感知中;也就是说,他们对主的神性和神圣知之甚少;但尽管如此,他们仍承认并相信它们是存在的,就住在仁之良善里面,换句话说,与那些处于这良善的人同在。
Faith60.下一章(启示录13章)论述了龙的两个兽,只见一个从海中上来(13:1-10),一个从地中上来(13:11-18)。它们是龙的兽,这一点从该章第2,4节和11节明显看出来。第一个兽表示与仁分离之信,是在取自属世人的对它的确认方面的;另一个兽也表示与仁分离之信,是在取自圣言的对它的确认,也就是对真理的歪曲方面的。由于对这些经文的解释就反映了那些处于这信之人的推理路线,并且详细阐述它们会过于冗长,所以我在此略过,只解释最后一节,即:
凡有聪明的,可以算计兽的数目,因为这是人的数目。他的数目是六百六十六。(启示录13:18)
“凡有聪明的,可以算计兽的数目”表示那些被光照的人要检查取自圣言的对这信的确认的性质;“因为这是人的数目”表示这些确认的性质就是自我聪明的性质,或说这些确认与自我聪明具有相同的性质;“他的数目是六百六十六”表示圣言的一切真理都被歪曲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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