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属天的奥秘 #2225

2225.“我所要作

2225.“我所要作的事岂可瞒着亚伯拉罕呢”表示什么事都不可向主隐瞒。这从“亚伯拉罕”的代表清楚可知,“亚伯拉罕”是指处于这种状态的主,如本章多次解释的(2172, 2186节)。其余的话表示什么事都不可隐瞒,这是显而易见的。此处字义与内义差不多。其它各个地方也是这种情况,尤其论述信之本质的地方。由于这些对救恩是至关重要的,所以字面上论到它们的话和内义上的一样清楚。以摩西五经为例:
耶和华我们的神是独一的耶和华;你要用你全部的心、全部的灵魂和全部的力量爱耶和华你的神。这些话都要放在心上。(申命记6:4-6)
除此之外还有其它类似经文。

新耶路撒冷教义之信仰篇 #60

Faith60.下一

Faith60.下一章(启示录13章)论述了龙的两个兽,只见一个从海中上来(13:1-10),一个从地中上来(13:11-18)。它们是龙的兽,这一点从该章第2,4节和11节明显看出来。第一个兽表示与仁分离之信,是在取自属世人的对它的确认方面的;另一个兽也表示与仁分离之信,是在取自圣言的对它的确认,也就是对真理的歪曲方面的。由于对这些经文的解释就反映了那些处于这信之人的推理路线,并且详细阐述它们会过于冗长,所以我在此略过,只解释最后一节,即:

凡有聪明的,可以算计兽的数目,因为这是人的数目。他的数目是六百六十六。(启示录13:18)

“凡有聪明的,可以算计兽的数目”表示那些被光照的人要检查取自圣言的对这信的确认的性质;“因为这是人的数目”表示这些确认的性质就是自我聪明的性质,或说这些确认与自我聪明具有相同的性质;“他的数目是六百六十六”表示圣言的一切真理都被歪曲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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