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2112.“亚伯拉罕和他儿子以实玛利一同受了割礼”表示当主将祂的人身或人性本质与神性本质结合起来时,祂也与凡从真理获得理性的其他人结合,并拯救他们。这从“亚伯拉罕”和“以实玛利”的代表,以及“受割礼”的含义清楚可知:在本章,“亚伯拉罕”是指处于那种状态和那个年龄的主,如前所述(1989节);“以实玛利”在此是指那些从真理获得理性的人,如前所述(2078, 2087, 2088节);“受割礼”是指被洁净,如前所述(2039节),当论及主时,是指得荣耀,因而是指脱去人身或人性,披上神性。得荣耀就是披上神性(参看2033节);同时,主也与那些通过真理变得理性,也就是变得属灵的人结合(参看2034, 2078, 2088节)。
Faith68.(4)那些处于与仁分离之信的人由圣言中的“山羊”来表示,这一点可从马太福音所提到的那些人对仁的忽略来说明。马太福音(25:31–46)中的“山羊”和“绵羊”所表示的那些人,与但以理书8章中的“公山羊”和“公绵羊”所表示的一样,这一点从以下事实明显看出来:主向绵羊列举了仁爱的行为,经上说,他们做了这些行为;主同样向山羊列举了这些行为,但经上说,他们没有做这些行为;后者因此被定罪。那些处于与仁分离之信的人忽略行为,是因为他们否认行为与救恩或教会有任何关系;当由行为构成的仁以这种方式被抛弃时,信也就落空了,因为信出于仁;当既没有仁,也没有信时,就有了诅咒。如果这段经文中的山羊表示一切恶人,那么经上就会列举他们所做的一切恶事,而不是他们没有做的一切仁爱行为了。这些人也由撒迦利亚书和以西结书中的“公山羊”来表示:
我的怒气向牧人发作,我必察罚公山羊。(撒迦利亚书10:3)
以西结书:
看哪,我要在羊与羊中间、公绵羊与公山羊中间施行审判。你们吃了美好的草场,还以为小事吗?剩下的草,你们竟用蹄践踏了;你们用角拥挤一切瘦弱的羊,直到使它们四散。所以我必拯救我的群羊不再作猎物。(以西结书34:17–18, 21–22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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