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21.创世记1:4-5.神看光是好的,神就把光暗分开了。神称光为昼,称暗为夜。有晚上,有早晨,这是头一日。经上之所以说“光”是好的,是因为它来自主,而主是良善本身。“暗”表示在人重新孕育、出生之前,在他看来似乎是光的一切事物,因为邪恶看似良善,虚假看似真理;而事实上,它们都是黑暗,纯由适合人自己、仍旧存留的事物构成。凡属于主的都被比作“昼”,因为它属于光明;凡属于人自己的都被比作“夜”,因为它属于黑暗。这些对比经常出现在圣言中。
96.若留意自己头脑的思维,谁都能看出,属灵之光完全不同于属世之光。因为当头脑思考时,它在光中看见它所思考的对象;作属灵思考的人便看见真理,不管在午夜还是在白昼。因此,光论及理解力,论到理解力,我们会说它看见了。故此,人有时会对别人所说的话回应说,他看到事实的确如此,意思是他明白了或理解了。理解力是属灵的,故无法凭属世之光看见,因为属世之光并非人里面所固有的,而是会随太阳退去。由此可见,理解力所享有的光不同于肉眼的,这光来自另一个源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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