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属天的奥秘 #2010

2010.由于“名”

2010.由于“名”表示性质或品质,以及认识该性质或品质是什么,所以本节经文中“你的名不再叫亚伯兰,你的名要叫亚伯拉罕”这句话表示什么就显而易见了,即:他将不再具有以前的那种性质或品质,而是具有他即将拥有的这种性质或品质。前面(1992节)说明,亚伯兰事奉别神,并敬拜沙代神;但由于他即将代表主,尤其代表祂的内在人,因而代表祂爱的属天一面,所以他以前的性质或品质必须先被废除,也就是说,“亚伯兰”这个名必须改为另外一个名字,这个名字必须具有能代表主的特征。因此,字母“H”就从耶和华这个名中被取来(在耶和华这个名中,只有这一个字母涉及神性,表示自有或存在),并插入他的名字;所以他就叫亚伯拉罕了。稍后(创世记17:15)会说明,撒莱也是如此;她的名字也加了“H”这个字母,她叫撒拉。由此也可以清楚看出,就圣言的内义而言,亚伯拉罕代表耶和华或主。
然而,要知道,在代表中,重要的不是一个人的品质如何,因为在这些代表中,要关注的不是代表的这个人,而是他所代表的事物,如前面所阐述和说明的(665, 1097e, 1361节)。故就内义而言,这些话的意思是,主将要脱去人身或人性,并披上神性;这也是承上启下的一个节点,因为现在关于亚伯拉罕的儿子以撒的应许已经作出了,以撒将要代表主的神性理性。

新耶路撒冷教义之信仰篇 #68

Faith68.(4

Faith68.(4)那些处于与仁分离之信的人由圣言中的“山羊”来表示,这一点可从马太福音所提到的那些人对仁的忽略来说明。马太福音(25:31–46)中的“山羊”和“绵羊”所表示的那些人,与但以理书8章中的“公山羊”和“公绵羊”所表示的一样,这一点从以下事实明显看出来:主向绵羊列举了仁爱的行为,经上说,他们做了这些行为;主同样向山羊列举了这些行为,但经上说,他们没有做这些行为;后者因此被定罪。那些处于与仁分离之信的人忽略行为,是因为他们否认行为与救恩或教会有任何关系;当由行为构成的仁以这种方式被抛弃时,信也就落空了,因为信出于仁;当既没有仁,也没有信时,就有了诅咒。如果这段经文中的山羊表示一切恶人,那么经上就会列举他们所做的一切恶事,而不是他们没有做的一切仁爱行为了。这些人也由撒迦利亚书和以西结书中的“公山羊”来表示:

我的怒气向牧人发作,我必察罚公山羊。(撒迦利亚书10:3)

以西结书:

看哪,我要在羊与羊中间、公绵羊与公山羊中间施行审判。你们吃了美好的草场,还以为小事吗?剩下的草,你们竟用蹄践踏了;你们用角拥挤一切瘦弱的羊,直到使它们四散。所以我必拯救我的群羊不再作猎物。(以西结书34:17–18, 21–22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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